摘 要: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将香港视作遏制中国的前沿阵地,对香港实行了严厉的贸易管制;在对香港贸易管制问题上港英当局表现出来与美国政府相当大的分歧。禁运给香港政治、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香港人民为反禁运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关键词:禁运;反禁运;贸易管制战略
朝鲜战争期间,为确保对华禁运的成功实施,美国政府将香港视作遏制中国的最前沿阵地,对香港实行了严厉的贸易管制,使其成为对华禁运战略重要的一部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在美国对华禁运研究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果。①但是在地区性的个案研究方面,譬如有关香港的禁运方面的研究显得相当薄弱。②因此,笔者在借助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学术界忽视地区个案研究的弊端,在美国对华禁运这一宏观历史背景下,拟就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及在其影响下的港英当局对香港的禁运举措进行较系统的考察,试图提供一个深入研究美国对华禁运的新视角。
一
本文所考察的禁运,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指的是一国禁止对某国输出或由该国输入全部或部分商品;客观地说,它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经济领域对其他国家进行干涉的工具。二战结束后,随着丘吉尔发表铁幕演说和“杜鲁门主义”的出台,世界开始进入一个由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互相对峙的冷战时代;西方国家在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名义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构筑了一道经济和军事封锁线。
《美国1949年出口管制法》规定:“那些有助于增强共产党国家的经济和军事潜力而有损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出口都予以拒绝”。因此在新中国建立时,美国就对中国实施“对华贸易管制”,禁止向中国输送包括军火、钢铁、车船在内的战略物资。
巴统的建立,使美国在推行冷战战略方面多了一个新的工具。
为了从经济上扼杀中国,美国还极力促使其盟国和其他中小国家参加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和禁运。1951年5月,美国操纵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立即对中国实行汽油、原子能材料、枪支、弹药和其它军用物资的禁运”;同年10月,美国又实施《1951年相互防御援助管制法》(由于该法案的创始人是民主党议员巴特尔,故又称《巴特尔法案》),其中规定,凡是接受美援的国家如将“军械、弹药、战争工具、原子能物资、石油、有战略价值之运输器材,以及用于制造军械、弹药及战争工具之首要战略性物资”运往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美国就“立即停止供给其全部军事、经济或财政援助”,从而迫使其它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禁运300余种战略物资。为加强对中国的封锁与禁运,更严格地实行对华贸易管制,美国于1952年8月促使巴统增设了一个专门针对中国的小组委员会——中国委员会,制定更加严格的“禁运货单”,其清单远远超出了巴统贸易管制范围。这个中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管制罗网布满全球。据统计,朝鲜战争期间共有45个国家参加对中国的禁运。
鉴于香港历来是东亚的转口贸易中心,是中国进出口的一个主要渠道,因此美国决定把香港作为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的前沿阵地。1952年1月,美国政府出台号称NSC122/1号文件的《美国对香港和澳门的出口许可证政策》。该文件规定,对香港和澳门实行战略物资禁运,美国只能对两地输出“满足当地居民最低限度需要”或“向非苏联地区转口”的不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一旦发现这些物资可能向共产党国家转运,或可能用来作为原材料制造向共产党国家出口的产品,则应停止向港、澳出口。NSC122/1号文件正式确定了有关香港和澳门的出口许可证管理方针。
在美国的强大压力下,港英当局出台了一系列落实有关禁运的法令,主要的有《输出统制令》、《对北朝鲜禁止输出令》、《1950年输出管制法令》、《1951年禁止出入口法令》,《1952年禁止出入口补充法令》。禁止出入口之指定物品,有一百九十种之多,分为十三类,其中大部分为战略物资,但也有如汽车、一般钢铁产品等普通物品,连“容量
为使禁运更有成效,港英当局规定必须领工商署颁布的许可证方能出入口。凡是违反禁运的出口一律被判为“未得工商署准许证私运禁品出口罪”,即港英当局所称的“走私”。“走私”的交通工具一旦被抓获,通常情况下是扣押货物并将当事人移交法院审判,若“违法”输出属实,除了没收其货物及交通工具外,一般罚款10万元,重则判处三年徒刑。[3](P288)基于仇共反华的立场,港英当局认为“走私”是“资共”的行为,因此使用武力缉拿“走私者”。在庞大的“缉私”队伍中,港英的警察局充当了主角,工商署、海关以及驻港的海军也是“缉私”的重要力量。港英当局的缉私力量分布在水陆两路,在陆路有警察局的警探、便衣武装人员、工商署的缉私员以及巡逻车,在海面上有海军的舰艇、水师轮、水师快艇、小轮、水警轮以及海关缉私轮。港英当局的“缉私”非常严厉,例如,港英的警察“对肩挑桶载之汽油超过十斤者,如疑有可能运往大陆,即没收充公”。[4]
二
美国要对新中国实行禁运需要得到西方国家、尤其是英国的合作。因为英国在中国大陆的巨大商业利益以及它治理下的香港在中西方贸易中的重要转运作用,英国在对华贸易管制上的合作成为美国成功实施禁运的关键。面对中国革命的胜利,英国关心它在亚洲的殖民地的稳定,因此与美国一样,也要“防止共产主义的扩张”。但英国与美国的做法却有所不同。英国力图“把一只脚留在中国门内”[5](P842),并与中国新政权和解,以便维护在中国特别是香港的利益。据英国政府1949年估计,包括在香港注册的英资集团在内,英国在香港的投资总值是1.56亿英磅,而英资单在上海的投资就有2.5亿英镑,在全中国共有3亿英磅。[6](P88)这些投资大部分属于不动产,无法在短期内撤走。此外,香港在贸易、政治、军事等方面对英国来说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英国政府自然不希望意识形态差异带来的中英冲突损害着自身利益。因此,奉行实用主义外交原则的英国,在
美国实施的禁运是把“双刃剑”,虽然使中国在通过香港这条途径方面减少输入了战略物资,但是也让自己的老盟友英国的利益受到巨大损失。英国政府抱怨美国对香港的贸易管制严重地影响了该地的贸易与工业,引起了大量的失业,强烈要求美国放松贸易管制,特别是允许香港进口如棉花之类的原材料。美国则认为英国大大夸大了禁运对香港的影响,对英国的要求不予理会。[7](P189)在美国对华实施经济遏制的过程中,“这种美国冷战战略与盟国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时而缓和,时而激化,贯穿始终。”[8]基于此,港英当局对美国采取了两面派态度:在表面上慑于美国的强大压力颁布了一道又一道有关禁运的法令,做出严格执行禁运的姿态;另一方面在暗中支持英商同中国大陆进行贸易,并亲自“包私出口”,从中谋取利益。在港英政府的职能部门中,工商署、政治部、海关以及专门检查贪污的“反贪部”担负着查缉禁运物资的任务,他们很清楚把禁运物资输往内地获利丰厚的情况,也有很多办法将禁运物资输往内地。所以“朝鲜战争以后……这些机关都经常包私出口”。[9](P964)其他部门也将禁运当作中饱私囊、发财图富的良机,因此都参与到“缉私”中去。香港港务局还默许与大陆进行贸易,“它口头上禁止船只往来我区港口,但出口多采默许态度。由港来津船只,出口关手续皆准备两份,一份是伪造的(如出口到日本门司),一份是真的,到我华北港口,以防万一。英舰为保护其商船,在遇到国民党军舰时常有敌对行为。”[10](P741)甚至“传言当时的港督葛量
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香港凭借其优越的地理环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以外贸、银行、航运业为基础的转口港,转口贸易相当发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香港被日本占领,转口港地位丧失。战后,香港的对外贸易很快恢复,内地的进出口物资大量经香港转运,转口贸易重新发展起来,占了全部出口的很大部分。朝鲜战争爆发后,禁运对香港的转口贸易和转口港地位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香港在战后刚恢复和发展起来的转口贸易急转直下,一落千丈。统计数据表明,香港产品在1952年的外销达6.67亿元,只占输出总值23%,可见转口港地位开始动摇。禁运也使香港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织造业、运输业、五金业、仓库业、银行业、橡胶业、洋行业等各行各业都遭受严重打击[3](P286-287)。这样,香港作为远东贸易中心的地位逐渐丧失,因生意萎缩而引起减产、裁员、停业和倒闭,促成失业人数的激增,并演变为偷窃抢劫、杀人放火等等丑恶现象与投海、跳楼、服毒种种悲惨现象,香港的社会生活陷入困境。[12]可以这么说,这是继日本侵占香港后,香港近现代百年历史上遭遇的再一次深重的灾难。
美国及其走卒港英当局的禁运举措激起了香港各界的愤怒声讨和强烈反对。香港是个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高度的行业管理,各种不同类型的行业组织星罗棋布,如香港中华总商会、中华厂商联合会、五金商业总会、潮州商会、新会商会、南北行公所、中华纸业商会等等。禁运严重地损害了香港各行各业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业组织在香港人民反禁运的斗争中表现积极而且勇敢。他们能冲破港英当局的高压政策,帮助港商克服困难;他们组织港商集会,向美国驻港领事馆提出抗议并进行交涉。例如,
此外,许多从事海上运输的香港商人在香港人民反禁运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为大陆运送“禁运物资”既是为了寻求自身生存与发展之路,同时也是在进行一场反对美国禁运的斗争。
朝鲜战争爆发后,香港同胞从事海上运输禁运物资的路线是从香港到澳门。葡萄牙澳门政府在二战期间持“中立”立场,获益很多。可能基于这方面的考虑,葡萄牙政府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没有参加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不愿意与中国为敌,葡萄牙澳门政府对于这场战争基本上持一种观望的态度。“禁运后,由香港运到澳门的物资受到限制,澳门便开辟外埠运货渠道。澳门港务局还加深了澳门外港,使3000吨货轮能够驶入,以方便运输。”[13](P78)由于葡澳当局的懈怠,澳门成为了有利于内地购买急需的战略物资的地方,成为了突破美英禁运的薄弱环节和前沿阵地。当时中国内陆与香港的贸易,除了直接货运而外,经由澳门转口的数量极大。1951年澳门对外贸易总进口值为34189万澳元,比1950年增长19.28%;1951年总出口值为18230万澳元,比上年增长42.61%。[14](P206)澳门出口幅度这样大的增长是同供应中国抗美援朝所需物资直接相关的,这可以从下面这些事实中得到印证。朝鲜战争爆发后,港英当局的禁运使香港没有多少用武之地,香港的商人便将目光转移到澳门,租用船只运载货物直接驶向澳门卸货,同时租赁澳门的货仓并设立进出口分行。内地在澳门的贸易机构大量抢购禁运物资,对许多港澳商人来说,不同寻常的高额利润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因此他们都敢于冒着巨大的风险参与运输禁运物资,从而带来了部分行业一时的兴盛。澳门“石油等液体燃料业自朝鲜战争以来,黄金时代跟着来,由十七家行号,递增至七十余家。”[15]
1952年6月以后,随着美国对澳门加强贸易管制与封锁,中国内地从澳门进口的物资大大减少。于是很多香港商人不再往澳门运输禁运物资,而是改运往深圳蛇口——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
四
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依旧坚持全面遏制中国的政策。但是,战争的结束使美国失去了敦促盟国对华全面禁运的适当借口,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各国就放松对华禁运问题向美国施加的压力与日俱增。英国是传统上跟中国有密切贸易关系的国家,
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在接替杜鲁门担任总统的艾森豪威尔的推动下,美国政府开始调整东西方贸易管制政策。1954年8月,受美国主导的巴统第一次大幅度调整东西方贸易管制政策。巴统贸易管制清单的总数从474种下降到252种,其中禁运物品的总数从270种下降到167种。[18]
所以,朝鲜战争结束后,在坚持对中国大陆全面禁运的同时,美国开始放松对香港的贸易控制。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28卷2006年第2期
作者简介:王永华(1973—),男,湖南冷水江人,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华民国史中心讲师,博士。
参考文献:
[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上册(2)[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
[2]亚历山大·葛量洪.葛量洪回忆录[M].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
[3]陈昕,郭志坤.香港全记录: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4]警方加强水陆巡逻截获电油偷运出口[N].香港时报,1950—09—26.
[5]TheU.S.StateDepartment,ed.,ForeignRelationsoftheUnitedStatesDiplomaticPapers,1949,Vol.9[Z]Washington,D.C: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76.
[6]曾锐生.战后初期英国对港政策史话[A].子羽.香港掌故(十一)[C].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
[7]陶文钊.禁运与反禁运:五十年代中美关系中的一场严重斗争[J].中国社会科学,1997(3).
[8]郭又新.盟友间的争执——冷战初期美英在对华贸易管制上的分歧[J].东南亚研究,2003(2).
[9]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对外贸易卷[Z].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
[10]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交通运输卷[Z].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
[11]冷夏.霍英东传[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7.
[12]五金原料来途阳隔,本港工业处境危殆[N].香港月报,
[13]李敏生.患难之交——抗美援朝霍英东历史解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4]黄启臣,郑炜明.澳门经济四百年[M].澳门:澳门基金会出版社,1999.
[15]澳门工商年鉴编辑部.澳门工商年鉴[Z].澳门:大众报出版社,1998.
[16]TheU.S.StateDepartment,ed.,ForeignRelationsoftheUnitedStatesDiplomaticPapers,1952-1954,Vol.1[M].Washington,DC: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76.
[17]TheU.S.StateDepartment,ed.,ForeignRelationsoftheUnitedStatesDiplomaticPapers,1952-1954,Vol.
14[Z].Washington,DC:Government.Printing.Office.
[18]崔丕.美国的遏制战略与巴黎统筹委员会中国委员会论纲[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2).
[19]NancyBennkopfTacker.Taiwan,HongKongandtheUnitedStates(1945-1992),AnCertainFriendship[M].Twayne,1994.
[20]于群,程舒伟.美国的香港政策(1942-1960)[J].历史研究,1997(3).
[21]TheU.S.State Department,ed.,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1952-1954,Vol.1[Z].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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