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美国在亚洲的几次冲突中都曾考虑过对中国使用核武器或进行过核威 慑。在这种压力之下,新中国迅速走上发展核武器的道路。从1955年正式提出计划到1964年10月的短短9年后,中国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原子弹试爆。期间经历了中苏分裂、苏联单方面撕毁核合作协议以及三年自然灾害,因此,核武器发展过程中的艰辛与困难可想而知。然而,除了上述这些内在的困难之外,中国的核计划还面临着外在的威胁 。从美国最近解密的并不完整的文件中,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始终“格外关注” 中国核武器的发展,各种试图阻挠、破坏和武力打击中国核试验基地的建议相继出台并提上决策日程。更为令人吃惊的是,在中国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核爆炸以后,美国政府仍然未完全放弃武力摧毁中国核设施的想法。本文将利用这部分最新的解密文件和有关研究文献,具体分析美国对中国核计划的种种反应。


(一)、中国核计划的缘起和发展
    1950 年6 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旋即以联合国军的名义参战,并且不顾中国政府的严重警告,悍然跨过三八线,把战火烧到鸭绿江畔。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很快把美国军队赶回三八线,联合国军总司令道哥拉斯 麦克阿瑟 (Douglas MacArthur)和美国政府被勇猛的志愿军攻势吓乱了阵脚。11 月30 日,美国总统哈里 杜鲁门(Harry S. Truman)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美国政府“一直在积极考虑”使用原子弹 ,以此来对中国进行核威胁。到了1953 年,为了迫使朝鲜战场的谈判尽快达成协议,以减缓国内外的巨大压力,艾森豪威尔(Dwight D. Eisenhower)总统在2月11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局部使用核武器的建议,参谋长联席会议、军方、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等部门也都正式讨论和出台了对中国使用核武器的对策,后因考虑到中朝军队的分散和隐蔽以及苏联可能采取的行动而被搁置 。50年代中后期,在讨论美国对东亚和东南亚的政策时,又几次考虑对中国动用核武器和核威慑 。

    面对美国的多次核威胁,新中国决心着手发展自己的核武器 。解放初期成立的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是新中国第一个核科学研究机构。1955年1月中旬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决定开始发展中国的核事业。3月,毛泽东在中共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宣布中国进入了“开始要钻研原子能这样的历史新时期”。之后,国务院也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并于7月设立了负责核科研基地建设的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技术局,负责研究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这一堆一器核科研基地的建设工作。同时还成立了原子能事业发展工业的三人领导小组(陈云、聂荣臻、薄一波),并在国务院第三办公室下设专门办事机构。12月,国务院批准了薄一波起草的《关于1956-1967年发展原子能事业计划大纲(草案)》。1956年上半年的《1956年至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把原子能列为第一发展对象,同年“八大”制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也将原子能事业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当年年底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批准成立了专门负责原子能事业的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改为第二机械工业部,1982年5月国务院机构调整时改为核工业部)。
    鉴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以及良好的中苏关系,苏联允诺帮助中国发展核武器。从1955到1958年,苏联在铀矿普查勘探与核物理研究、发展原子能事业以及核武器研制三个方面给予中国一定的援助,双方共同签署了中苏合营在中国境内进行铀矿普查勘探的协定(1955年1月20日)、给予中国在铀矿普查勘探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1955年12月19日)、援助中国发展原子核物理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议(1955年4月27日)、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的协定(1956年8月17日)、关于国防新技术的协议(1957年10月15日)和关于1956年8月17日协定的补充协定(1958年9月29日)六个文件。在苏联的帮助下,新中国开始了核武器的研制和开发工作。先后在长沙、乌鲁木齐、太原、重庆、沈阳、南昌等地成立铀矿地质勘察队,1958年底初步探测出了第一批铀矿工业储量,1959年6月在北京成立了铀矿地质研究所,到1960年,已有38个铀矿开采基地。与此同时,铀矿的研究与加工机构亦开始上马,到1958年底,在内蒙古、甘肃等地初步建成铀矿及核燃料工厂和基地。
    1959年6月20日,苏共致信中方,声称由于禁止核试验的谈判以及戴维营会谈,暂缓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一年后,撤走了全部援华专家,并停止一切设备和资料的供应。中国的核研制工作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外界舆论认为中国核工业已遭到“毁灭性打击”,“处于技术真空状态”,“二十年也搞不出原子弹来”。面对这种处境,中共中央决定知难而上,1960年7月,给二机部下达了“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适当储备”的任务,即争取在五年内(1960-64)自力更生制成原子弹,并进行爆炸试验,在八年内有一定数量的储备。由于中方实际上并未得到苏联的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因此,从1960年,中国基本上仍是从零开始,自力更生走上了核武器的探索和研制道路。
    1960-62年的三年自然灾害给中国的各方面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然而政府却始终关注和重视这项工作。从1960年起,北京核武器研究所开始了原子弹的攻关。61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加强原子能工业建设的若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加强了保密工作,并且将核工业系统的一切物资运输都列入军运。到1962年底,科研人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基本掌握了有关技术。9月11日,二机部提出了《一九六三年、一九六四年原子核武器、工业建设、生产计划大纲》(简称《两年大纲》),计划争取在1964年,最迟在1965年上半年试爆第一颗原子弹。为此专门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该报告,并成立了由周恩来总理亲自挂帅的15人中央专门委员会,其中包括7位副总理和7位有关部长级干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协同大会战。1963年3月开始了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的建设,集中在北京的有关科研人员陆续前往大西北,原子弹的研究中心亦转移到基地。11月20日,缩小比例的聚合轰爆试验成功。1964年初,兰州铀浓缩厂生产出了可以作为原子弹装料的合格高浓铀产品,并加工制成了第一套原子弹部件。4月,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的研制工作进入最后完成阶段。6月6日,全尺寸轰炸模拟试验成功。第八次中央专委会议决定将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爆炸试验采取塔爆方式,并明确要求在9月10日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响,保测,保安全,一次成功”。这样,从决策开始的九年、独立技术攻坚三年后,新中国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原子弹。
    1964年10月14日15 时,一股巨大的声响震撼了全世界,蘑菇云升起在大西北,中国从此告别了无核时代,成为继美、苏、英、法之后的第五个有核国家。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全世界发表庄严声明:中国的核武器是被迫而为的,中国政府积极主张全面、彻底地销毁核武器,并公开承诺中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责任编辑:huan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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