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日本战争赔偿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深刻影响战后日本国家发展方向和亚洲太平洋地区国家关系格局的重大问题。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13/2和NSC13/3文件以前,美国政府对日占领政策的根本目标是根除日本的战争能力,利用日本的战争赔偿推动亚洲受害国的经济复兴。拆迁日本过剩工业设备的赔偿方式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美苏在世界范围内的冷战,改变了美国关于日本战争赔偿政策的发展方向。美国政府将遏制亚洲共产主义力量的壮大与推动非共产党国家的经济复兴这两个目标结合在一起。在NSC13/2和NSC13/3文件以后,美国政府转向推动日本经济复兴,停止了拆迁赔偿。亚洲各受害国当中,只有以菲律宾为首的东南亚国家激烈反对美国政府的这种政策。美国政府一方面拒绝菲律宾提出的现金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劝说日本同意以劳务形式补偿菲律宾遭受的战争损害。《旧金山对日和约》第十四条确定了日本战争赔偿的“劳务赔偿”原则。与意大利、德国战争赔偿处理相比,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具有独特的历史特点。在劳务赔偿的名义下,日本重新进入东南亚市场,发挥了支撑和补充美国亚洲遏制战略的作用。美国关于日本战争赔偿政策的演变,昭示了战后亚洲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从雅尔塔体制向冷战体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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