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范登堡采取了一个重大步骤,确定美国大西洋联盟政策、对外援助策略与联合国体制的关系。他先是通过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前参议员奥斯汀,向联合国秘书长崔格微•列伊表示了美国对联合国权威的尊重。然后又联合康纳利参议员,共同起草一份议案,即参议院“第234号决议案”。该议案提出,一旦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就希腊、土耳其采取行动或实施援助,使美国的援助变得不再必要或者不受欢迎,美国就会中止其援助。范登堡此举的目标有两个:第一,突出联合国权威,加强美国区域性安全政策与联合国的联系,使之具有更广泛的国际基础。第二,向杜鲁门政府与欧洲发出政治信号,收缩杜鲁门主义所开启的全球主义扩张之势。范登堡提出,很难支持杜鲁门总统在3月12日讲话中所提到的、对世界上任何自由国家的公开承诺,他特别反对杜鲁门所使用的援助欧洲任何自由国家的用语。⒁[p93] 范登堡强烈反对政府滥用或者挥霍国家的军事和经济资源,主张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联合国现有机制,使美国资源能发挥更大作用。“第234号决议案”名义上仅仅针对希腊和土耳其的援助问题,但其实践效果却是多方面的,该议案继承为范登堡进一步介入美国大西洋联盟政策奠定了基础。
从4月中旬开始,范登堡与国务院展开紧密磋商,协调双方的政策与立场。尽管范登堡害怕美国额外承担防御欧洲的责任,但他更害怕美国在冷战中丢掉欧洲。因此,在《布鲁塞尔条约》订立后,国务院要求范登堡准备一个议案,以此对政府渴望使美国成为欧洲自助计划中的一部分这一愿望,表示出国会的支持。⒂[p4] 范登堡慨然应允。 他认为,美国可以对西欧实施军事援助,也能承担某种安全责任,但前提是大西洋联盟政策应采用“欧洲复兴计划”之原则,即西欧国家先联合起来,然后再向美国提出要求,美国在审核欧洲国家的计划后、再决定其军事援助政策。范登堡强调,美国对西欧的支援,将受到其自身利益的支配,将建立在持续、有效的自助基础上,对参加国来说,他们应尊崇马歇尔计划所建立的同一原则。⑻[p408] 事实上,范登堡为大西洋联盟政策所确定的政策底线是,使美国对欧洲的军事援助成为“欧洲军事复兴计划”,使军事援助更系统、更有序。
为此,范登堡与副国务卿洛维特进行了密切磋商,洛维特成为范登堡在华盛顿沃德曼公园公寓500G房间的常客,国务卿马歇尔每天都与两人联系,这种紧密联系被外界戏称为“500G会议”。范登堡将此问题在逻辑上分成两部分:第一由美国提供一种短期、充足且有效的保证,使欧洲能明辨是非;第二使长期计划最谨慎地同联合国统一起来。⒁[pp82-83] 在双方的密切磋商中,范登堡增加了两方面内容:一、采取措施、强化联合国,增强自由世界的安全,其中包括为保持《联合国宪章》中所提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二,美国准备在相互援助和自助的基础上,考虑与这种影响其国家安全的区域性计划建立联系。⒁[p93] 在美国对外援助范围上,范登堡认为,在文本表述上不应该增加伊朗,因为希腊与土耳其是属于美、英两国原来就打算支持的国家,而事实上由于其地理位置的原因,美国给不了伊朗什么帮助,除非其事先进口一些物资。⒁[p95]
1948年4月27日,马歇尔、洛维特、范登堡等人在布莱尔宫召开会议。会议商定,大西洋条约将按“里约模式”来扩展西方联盟,在《联合国宪章》第51条款之下,在集体安全与区域自我防御获得联合国授予的合法权力。会议确定,美国将甄别大西洋条约的成员国资格,在坚持“有限和自然”这一安全概念的同时,使这一区域性安全条约能涵盖在地理上不属于北大西洋、但在政治与防御安全上却很重要的国家。会议提出,美国将邀请《布鲁塞尔条约》签约国、加拿大、格林兰、丹麦、冰岛、挪威、葡萄牙、意大利等国,共同协商大西洋区域安全事务。由于希腊、土耳其和伊朗已经包括在中东区域性条约中,因此不将其纳入北大西洋防御体系。布莱尔宫会议将府院双方紧紧联系在一起,全面确立了大西洋防御的政治方针与安全原则。即尊重现有的联合国安全体制,坚持“里约模式”,在“自助与相互援助”、“单独或集体自我防御”的集体安全原则下,实施对外军事援助。诚如马歇尔所言:“……反侵略、自我防御的必要步骤必须在《联合国宪章》下实施……美国和其他美洲国家去年缔结了个别或集体自我防御的《里约热内卢条约》,西欧一些国家同样也组织了一个西方联盟,用于自身的个别与集体自我防御。这种安排是在《联合国宪章》第51条款做出的,该条款提供了区域性计划,采取建设性步骤,以支撑国际安全、维护和平。我们打算对这种自由国家为保卫其独立和自由所做的安排提供鼓励和支援。”⒁[pp111-112]
5月11日,酝酿已久的外交议案最终完成。该议案内容简短,只有一纸篇幅,“我们可以把我们想说的放在一张纸上。”⑻[p405] 但按照洛维特后来的说法,这个文本措辞主要是范登堡自己的措辞,而且也是在他自己的打字机上完成的。⑻[p406] 因而集中反映了范登堡本人的外交与政治主张。该议案向总统建议,美国将在《联合国宪章》下,在安理会投票权之外,通过对共同防御计划行动的支持,为自由世界寻求安全。⑻[p406] 议案力图使美国避开联合国范围内的苏联反对声音,但在形式上保持联合国政治体制的完整。
5月19日,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以13票全数通过了“范登堡决议案”,该决议案得以进入参议院表决程序,被正名为“第239号决议案”。6月11日,决议案提交参议院表决。因为范登堡选择表决的时间,正值国会在长期议事活动后的行将休会之际,许多参议员正忙于结束手头工作或急于休假。因此没有人责难“范登堡决议案”,范登堡仅用了10分钟时间宣读了决议案,随即开始议案审读。在此期间,只有克劳德•帕普参议员要求修改决议案关于美国提供军事援助的条款,取消所有关于美国对外军事援助的内容,但帕普没有成功。这样,“范登堡决议案”最终以64票对4票的绝对优势,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三)“范登堡决议案”的作用及其评价
从“范登堡决议案”的酝酿过程可知,该议案的核心思想有两点:第一,支持集体和单独自我防御实践,但要求必须与《联合国宪章》及其原则相一致;第二,美国将在“自助与相互援助”的基础上、参与区域性集体安全协定。“范登堡决议案”尽管内容简单,但涵义丰富、寓意深远。因为决议案明确提出,美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目的、原则和规定,为实施单独和集体自卫,逐步缔结地区性以及其他集体性的协定。美国将根据宪法程序参加这种地区性和其他集体性的协定,这种协定是以持续而有效的自助和互相支援为基础,关系到美国的国家安全。⑷[pp 327-328] “范登堡决议案”全面承继了美国外交中的全球主义战略目标,承袭了美国外交转变中的新政治与安全思想,在国际冷战环境中、为美国外交政策及其实践增添了更丰富的内容、提供了更灵活多变的外交手法,使大西洋联盟政策更具机智、权变的内容。
如何看待“范登堡决议案”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作用?我认为应当避免两个极端:一,将“范登堡决议案”视为美国对西欧国家联盟政策及其实践的拒绝。因为决议案似乎表明,美国虽需要西欧,但却不想为此使自己卷入战争。二,将“范登堡决议案”视为决定美国大西洋联盟政策的惟一因素,甚至将其等同于门罗主义。“范登堡决议案”将与门罗主义一样,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里程碑。⑺[p96] 上述两种认识都无法反映“范登堡决议案”的真实面目,认识“范登堡决议案”及其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应当明确“范登堡决议案”对美国外交的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应当根据其产生的历史条件、内容和结果,判定其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范登堡决议案”在推动美国摆脱孤立主义外交传统、与西欧国家缔结政治-军事联盟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不能就此断言,决议案就此构成了美国外交政策转变的关键。
前文已述及“范登堡决议案”产生的背景,此处不予赘述。以其内容而言,决议案共6项条款:1、自愿同意撤回解决卷入太平洋国家争端与处境中所有问题上的表决权,撤回认可新成员国的表决权。2、支持目标为单独和集体自我防御的区域性以及其他集体协定的渐进发展,使之与联合国目标、原则以及宪章相一致。3、通过宪法程序,美国应与这种影响其国家安全的、以自助和相互援助为基础的区域性或其他集体协定建立联系。4、如果出现影响其国家安全的任何武装攻击,为了维护和平的目的,美国很明确、下决心运用在《联合国宪章》第51条款关于单独与集体自我防御的权力。5、如同《联合国宪章》所预期的,美国将尽最大限度的努力,寻求向联合国提供军事武装力量,使其成员国同意在足够且可信赖的反暴力保证下,建立共同规则并减少军备。6、努力强化联合国,如果情况必要,就将在一个适当的时间,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9款规定,由安理会全体会议或者联合国大会主持对《联合国宪章》的审议。⒁[pp118-119]⑻[p407]
“范登堡决议案”内容简洁集中,其各项条款基本上都围绕联合国政治与安全权力展开。因为范登堡认为,大西洋联盟的主要精神就是要发挥潜在加强《联合国宪章》的作用,他把订立大西洋条约看成是联合国在面对苏联障碍而无法发挥其预期职能的一种副产品。⑶[p116] 在整个决议案中,只有第2、第3、第4项条款对区域性安全做了简单说明。很难想象,这个文字不足200、内容精练到极点的决议案,会对美国外交政策产生翻天覆地的决定性影响。
我认为,“范登堡决议案”的真正作用是为战后初期美国外交政策的转变开了个头,正是在以“范登堡决议案”为政治纽带的大西洋联盟政策及其实践中,美国实现了从孤立主义到全球主义的蜕变。因此,“范登堡决议案”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大西洋联盟政策上。正是在“范登堡决议案”所确定的政治原则下,大西洋联盟政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而且,“范登堡决议案”所采取的特殊表达方式、对美国外交政策所做的原则性解释,使大西洋联盟政策获得自由诠释的广阔空间,构成了大西洋联合实践不断深入发展的基础。在大西洋联盟政策的框架下,“范登堡决议案”以其新政治与安全思想作为美国对外援助与联盟政策的核心,在战后初期美国冷战联盟政策中,充当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将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冷战遏制思想、全球主义目标、区域性安全政策、自助与相互援助精神等,有效地连接在一起,使之成为大西洋联盟政策必要的组成部分,共同作用于美国的外交政策与实践。因此,是大西洋联盟政策而不是“范登堡决议案”,构成了战后美国外交政策转折的关键。
第二,“范登堡决议案”虽然对战后美欧联合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须做具体说明。在“范登堡决议案”之前,美国与西欧之间就建立西方联盟问题展开一系列谈判和磋商,但均未取得实质性成效。决议案出台后,美国向西欧国家明确了其冷战联盟政策的要求与步骤,促进了双方在政治与安全上全面接近,决议案因而成为大西洋联盟政策发展的一付催化剂。
然而,在西欧国家看来,“范登堡决议案”所确定的政治原则不谛为美欧结盟、建立大西洋防御安全体系设立了一道门槛。最令西欧感到沮丧的,当属其对联合国投票机制的阐述,决议案用6个部分对《联合国宪章》加以说明,强调了美国政府对外援助所需要的宪法程序,即区域性与集体安全协议必须以“自助或者相互援助”为前提。⒁[pp135-136] 战后西欧国家外交政策目标在于直接获得美国援助,或争取美国参与其联合实践,并非实行自助,更非遇到侵略时实施单个防御。事实上,“范登堡决议案”只是如实反映了美国全球主义战略的实质,而西欧国家对“范登堡决议案”的误解只注重其表面而忽视其实质。因为从“范登堡决议案”确立后美国外交实践可见,“自助与相互援助”原则并没有阻碍美国对外援助,大西洋联盟进程也由此得以迅速推进,因此,“范登堡决议案”的直接作用是推动而不是减缓了美欧联合的步伐。
虽然“范登堡决议案”出自美国府院联合,但它同时也是美国与西欧共同利益与政治联合的产物,因而具有某种国际意义。从表面上看,“范登堡决议案”似乎是美国对西欧战后联盟政策及其实践的被动反馈,好像是国会对杜鲁门政府推进美国与西欧联合政策的一种后发制人之举,实际情况却非如此。从酝酿“范登堡决议案”开始,它就受到不同寻常的国际关注。英国外交大臣贝文曾两次就缔结美英两国间的“大西洋协议”,向美国国务院表示了最诚挚和最强烈的愿望。⒁[pp122-123] 美、英两国领导人都很清楚,如果要建立大西洋防御安全体系,除了订立条约以外,别无替代,⒁[pp79-80] 而且这一观点在西欧其他国家中也非常盛行。可见,“范登堡决议案”在美国与西欧之间发挥作用,这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范登堡决议案”的出台,并没有彻底解决美欧双方在大西洋联盟政治方针、安全思想与实践方式上存在的矛盾与分歧,也没有彻底解决美欧双方在欧洲安全领域存在的战略分歧与利益冲突,它只是掩盖了美欧双方某种矛盾与分歧。在以后的大西洋联合实践中,围绕联邦德国重新武装、北大西洋组织扩展等问题,美国与西欧发生了一系列冲突,最终影响到大西洋联盟的进程,这是“范登堡决议案”及其后外交实践的政治后遗症。
第三,一般认为,“范登堡决议案”加强了美国政府与国会的团结与合作,拉近了民主党与共和党的政治距离,深化了美国的冷战政策及其实践。对这一结论,我们也要具体分析。从“范登堡决议案”的酝酿可见,美国府院双方从始至终紧密合作。被誉为北约主要设计者的洛维特,始终与范登堡保持了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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