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的“停战谈判决策”是指1951年夏季中国人民志愿军发动第五次战役以后,中国领导人决定接受美国方面的建议进行停战谈判的决策。目前只能间接地看到当时中国决策层的有关表述,即:“充分准备持久作战和争取和谈达到结束战争”。 本文的重点是探讨这项政策形成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故在此不对此段话进行诠释。
从1950年10月初决定出兵朝鲜到1951年6月决定与美国举行停战谈判,中国领导人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决策过程,其中的停战决策具有重大意义。从后来的发展看,尽管停战谈判持续了两年之长,中美在朝鲜战场较量的基本态势却是在1951年6月固定下来的。后来双方反复进行过多种规模的战役,其结果均未能改变沿三八线附近对峙的基本格局。从军事角度看,这种情况反映了中美在朝鲜半岛的军事力量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大致达到一种平衡状态。
在本文论述的那个时期,目前可见到的直接或间接的历史资料证明,中国决策层集体讨论抗美援朝的战略问题有过三次。第一次是1950年10月初讨论是否出兵;第二次是1951年2月彭德怀回北京,讨论志愿军未来的战略方针;第三次是第五次战役以后讨论是否停战。三次集体决策都存在不同意见,但相比较而言,中国领导人在第五次战役以后就停战谈判问题达成共识,明显要容易的多。这有可能也是有关这次会议的资料和探讨均不多的原因。
据聂荣臻回忆,第五次战役以后毛泽东主持会议,讨论“下一步怎么办”,参加会议的人数不详,但被称为是“中央开会”,应属比较正式的集体决策。与会者多数同意在三八线附近停战,边打边谈,争取谈判解决问题,会议确定了停战谈判的方针。聂荣臻回忆他当时提出的停战理由是值得注意的,即:(1)占领三八线以北已经达到出兵的政治目的,(2)沿三八线停战各方也比较好接受。 这里指出了中国决策层的两个基本考虑,既首先是中国已经达到了目的,换句话说是维护了被定义的基本利益;其次是“各方”可以理解为既包括敌人,也包括盟友。
如果聂荣臻的回忆大致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目前还不能证明其是无虚假的),那么可以断定,仅以中国领导人认识到五次战役以后战场形势中存在不利因素作为促使他们决定停战的理由,显得过于简单了,毕竟中国在1950年10月面临的军事态势并不能说比1951年5月就要好,他们却毅然决定直接参战。反之,以中国领导人一贯主张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作为促使他们决定停战的原因,同样是过于简单的。除了对战场形势的认识外,还有其他一些复杂的因素促成了中国领导人决定停战谈判。所以,仍有必要对中国的停战决策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以丰富对中国抗美援朝决策的理解。
近年来已经出现的一些论著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观点。 不过同中国出兵决策的研究相比,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同抗美援朝军事战略研究的结合不够充分。本文拟针对以往研究中存在的一些疑问,重点探讨中国的军事战略——包括“战争局部化”的战略、志愿军作战目标的制订及其变化等因素——对停战决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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