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河内,并于5月初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展开了一些来讨论,参加会议的还有武元甲、文进勇、双豪、黎仲迅和黎光道等。他们所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人员问题。在1973年初,北越11%的武装力量已经部署在了南方,但是据估计,他们在1973年还需要1200015000人的部队,因此,这次会达成结论,认为除非解决了装备和人员问题,否则他们不可能发动可靠的军事进攻[20]

        除此之外,北越和越共的军队由于长期作战,已经很疲劳了,而且在已经签订了巴黎协定,和平似乎已经来临的情况下还要去作战,这肯定会影响军队的士气和战斗力。陈文茶在其回忆录《三十年战争终结》中就反复谈到了这一问题:“我们方面由于经历了从19724月以来的连续战斗,干部、战士都已经精疲力竭。消耗了的兵员来不及补充,部队衣衫褴褛,缺少扛枪打仗的人,粮食弹药日益减少,很难抵挡敌人的进攻。”[21]“这场军事行动拖得太久,持续紧张,人人累得精疲力竭。……与此同时,也不断报来困难、缺员、缺粮、缺少弹药,特别是指战员们疲惫的情况。第9军区(南部西区)司令部的电报直截了当地建议南方司令部下令立即结束战区,休整部队。部队已经没有力气再打仗了。”[22]“我们的武装力量已经疲惫不堪,急需补充和巩固。地方部队和游击队力量太小,民运工作很差……。”[23]陈文茶还说:“比如巴黎协定签订后,伪军每个营的兵力迅速增加到400500人,粮食、弹药充足;与此同时,我们的兵力却得不到补充,每个主力营最多200人,而且弹药不足,粮食缺乏。再如美军及其仆从军撤走后,伪军总兵力从70万增加到110万,而我方在战场上的兵力最多只达伪军的三分之一。”[24]那么,在北越军队疲劳、缺少弹药物资和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北越方面采取一种在军事上放弃主动进攻,在政治上利用巴黎协定,进而恢复军队战斗力的政策也就是相当明智的了。更何况北越在强调政治优先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在军事上的准备,北越一直在为以军事方式统一南方而做着不懈的努力。

三、结论

       北越一方面在军事上采取退让的方式,强调政治斗争,一方面却违反巴黎协定,向南越大规模的渗透,输入大批的人员和物资,这在表面上似乎是矛盾的。但在实际上,这并不矛盾。北越的“政治优先”政策并不代表他要放弃统一越南的目标,只是为了照顾美国人的面子,向美国方面表示其态度,或者为了利用巴黎协定的政治优势,以及考虑到自身的困难而做出的暂时的退让,或者说只是一种姿态——我们是遵守巴黎协定的,而南越则是违背协定的,从而为以后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赢得道义上的优势。这只是为了实现统一越南的最终目标而做出的策略。加强对南越的渗透,就是为了实现统一越南的目标而做准备。如果在军事上退让的同时,再断绝了对南方的支援,就会损害以后的军事行动。现在加强渗透,一方面是在积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向美国示意。那么在以政治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当已经有了一段“适当的间隔”之后,北越就可以重新发动统一越南的军事行动了。因此,在巴黎协定签署后的短期内,北越采取政治优先的政策,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参考文献:

[1] Any Cheng Guan, Ending the Vietnam War——The Vietnamese Communists’ Perspective. LondonRoutledgeCurzon2004p.127.

[2] 张如磉:《与河内分道扬镳——一个越南官员的回忆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第203页。

[3] Any Cheng Guan, Ending the Vietnam War——The Vietnamese Communists’ Perspective. LondonRoutledgeCurzon2004p.127.

[4] 阮维桢,威廉·皮尔斯·罗杰斯:《於在越南結束爭、恢復和平的》,越南外文出版社编《印度支那轉折的一年(19721973》,越南外文出版社,1974年,第172页。

[5] 同上,第171页。

[6] Henry A. Kissinger,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with Zhou Enlai, 20 June 1972p.30. http://www.gwu.edu/~nsarchiv/NSAEBB/NSAEBB193/HAK%206-20-72.pdf20061115

[7] 同上, p.31.

[8] 同上, p.31.

[9] 同上, p.31.

[10] 同上, p.37.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史研究室:《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3月,第660页。

[12] 黄文欢:《越中情义深》,人民出版社,199012月,第17页。

[13] 同上,第17页。

[14] Odd Arne Westad and Chen Jian(eds). 77 Conversations between Chinese and Foreign Leaders on the Wars in Indochina, 1964-1977. Washington: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1998p.189.

[15] 同上, p.189.

[16] Phillip B. Davidson, Vietnam at War——The History19461975. LondonSidgwich Jackson Publishers1988p.673.

[17] 时殷弘:《从拿破仑到越南战争——现代国际战略十一讲》,团结出版社,2003,第257页。

[18] 同上,第257页。

[19] 同上,第253页。

[20] Any Cheng Guan, Ending the Vietnam War——The Vietnamese Communists’ Perspective. LondonRoutledgeCurzon2004p.134.

[21] 陈文茶:《三十年战争终结》,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6,第47页。

[22] 同上,第10页。

[23] 同上,第54页。

[24] 同上,第4849页。

注释:



[1]当时在南越存在着多种力量,而且关系复杂。越南民主共和国,简称北越,它在南越有大量的正规部队。越南共和国,习惯被简称为南越。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19696月成立,在名义上是南方革命者的政府,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处于平等地位。它的前身为19601220成立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在西方文献和著作中,它以及它的前身在习惯上被成为“越共”,这并不是“越南共产党”的简称。“越南劳动党”改名为“越南共产党”后,也简称为“越共”。

[2]协定的中文文本请见:阮维桢,威廉·皮尔斯·罗杰斯:《於在越南結束爭、恢復和平的》,越南外文出版社编《印度支那轉折的一年(19721973》,越南外文出版社,1974年,第170184页。此文本中文简体字、繁体字混杂,笔者如实抄录。文件的英文本可参见Nguyen Duy Trinh and William Rogers, Agreement on Ending the War and Restoring Peace in Vietnam, Ngauyen Khanh Toan, The Paris Agreement on Vietnam. Hanoi: Institute of Juridical Sciences--Committee of Social Sciences of the DRVN, 1973, pp.297-312.

[3] Any Cheng Guan, Ending the Vietnam War——The Vietnamese Communists’ Perspective

(责任编辑:冷战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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