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对中苏边界问题的态度和方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次日,苏联即予以承认,中苏两国建立外交关系,苏联成为新中国的“第一个友邦”。[29]此后,建立、巩固和发展与苏联的同盟关系,在中国外交工作中居于首要地位。此期新中国创业伊始,百废待兴,特别是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亟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从事经济建设,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强国和盟友,是中国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在中国进行经济恢复和建设、实现工业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囿于当时的国际环境,只有苏联有能力并有可能大规模援助中国,因此中国只能以获得苏联经济援助为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而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阵营的对立中,中苏两国有共同的敌人、共同的安全利益。由此,巩固与苏联的团结作为新中国外交的基本方针,贯穿于整个1950年代。与此相应,中国共产党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中苏边界问题,始终保持了慎重的态度。这一时期中国对中苏边界问题的态度和方针,主要反映在对中俄不平等条约和争议领土的处理标准等两个方面。
其一,对于中俄不平等条约的态度和方针
在中俄国界形成并演变的过程中,伴随着签订一系列条约、割地划界痛苦而来的,是中国领土机制的近代转型。软弱而保守的中国政府被迫接受以具法律效力的条约形式确立中俄之间的国界,由此,传统的模糊而含混的“天朝内地”与“外藩”之间的疆界,逐渐为近代意义上的国际边界所取代,中国的领土机制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中俄近代意义上的国际边界的确立,中国在这条疆界之外丧失了封建相对主权,却在这条疆界之内获得了近代绝对主权。[30]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旧政府遗留下来的中苏之间第一笔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账”,是中国新的政府需要接受而非清算的历史现实。如前所述,这个问题事实上在中国新政府筹备和中共中央确定与苏结盟国策的过程中,就已经提了出来。
1949年末,为了实现与苏联缔结新约、确立同盟关系的目标,毛泽东出访苏联。12月16日他抵达莫斯科,在火车站的演说中再次提出:“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苏维埃政府根据列宁斯大林的政策首先废除了帝俄时代对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31]这实际上重申了他在中共七大上所表明的从政治意义上肯定中苏之间不再存在不平等条约的立场。中国方面如此表态的初衷,虽然主要是为了促进中苏同盟关系的及早缔结,还不是成熟的解决中苏边界问题的方针,但这种指导精神,事实上已为如何对待中苏界务的历史遗产确定了基调。
几年后,中共中央提出了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边界问题的方针:一是“暂维现状”,即对中国旧政府同外国签订的有关边界问题的各种条约和协定,“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对边界维持现状。二是积极准备,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问题,积极做好解决边界问题的准备。关于对待旧条约的具体原则,中共中央指出:“我国和外国的边界,已由旧条约确定了的,应该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处理。”而国际法的原则是:一个国家在国体改变和新政府成立之后,对于旧政府同外国政府签订的政治的或其他性质的条约可以继承或不继承,但是对于划定两国边界的条约必须继承。如果需要进行调整,也必须在承认已经签订的旧条约之后,通过同对方政府协商,加以调整。关于对待边界历史资料的具体原则,中共中央认为:一般的历史资料只能做参考,清朝末年、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这三个朝代的有些边界谈判的资料,可以作为法理根据。要求研究历史资料必须遵循三项原则:承认历史事实;不能割断历史,但要看到历史的发展;要根据今天的情况和国家的政策来看待历史。中共中央还提出,根据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边界问题要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而不能用武力改变现状。并确定了关于谈判的基本方针和原则。[32]这些方针和原则虽然是针对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提出的,但其对于解决中国与其他邻国,包括与苏联的疆界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这样,在1950年代,尽管中国政府并未正式宣布承认不平等的中俄界约和涉及边界条款的中俄条约,但事实上已经接受了中国原有领土的法律地位。[33]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苏之间的第一笔“领土账”已经销账了。
至于外蒙古独立问题,不属于中俄不平等条约的范畴,它是1945年8月中国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友好同盟条约时达成的一项协议的结果,尽管这个条约事实上也是有损中国权益的不平等的双边条约。[34]不过,虽然根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审查后,可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也可以废除或修改、重订,[35]中共新政权还是继承了这一结果,并在1949年10月16日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蒙古还成为最早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一。[36]
1950年初,中国方面在同苏联进行签订新约的谈判中,又提到了蒙古问题,但这一旧话重提,只是为了给中国谈判目标的实现增加砝码。周恩来巧妙地把蒙古问题与东北问题捆绑到一起,以中国新政权承认蒙古独立的既成事实,在蒙古问题上的让步,作为解决东北问题的交换条件,迫使苏联同意按中国的要求归还中长铁路和旅顺港。[37]中苏之间国家利益冲突的解决,使中苏同盟关系得以在法律的基础上确立了起来。此后,1954年赫鲁晓夫率苏联政府代表团访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周年庆祝活动。毛泽东在与其进行会谈时再次提到了让蒙古回归中国的问题,遭到赫鲁晓夫的否定。[38]中国领导人的这次试探,只是对苏方当时所给的此类信息的一个回应,并无考量领土主权之意。此后直至1950年代结束,中国方面没有再从领土议题的角度向苏联提出过蒙古问题。[39]
其二,对于中苏领土争议问题的态度和方针
历史遗留下来的,客观存在于中苏之间并一直令苏联方面十分敏感的中苏边界走向、领土争议问题,尽管关系到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但也更关系着处于建国初期阶段的中苏同盟的稳固与否。另一方面,作为同一阵营的盟友,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成员,处理国家关系问题上的意识形态标准也往往会淡化彼此之间的领土纠纷问题。面对美国对中国的战争威胁,在中央领导层的观念中,当中国边防力量有限,无力对一些有争议的岛屿、山脉、地区行使防守责任时,维持苏联占据的现状,依靠苏联的国防力量进行守卫,符合中苏两国共同的安全利益,也符合社会主义阵营的共同利益。故而,中苏之间不大的并且很容易解决的领土争议、边界问题,不值得拿到桌面上来讨论。因此可以说,此期中共中央处理中苏领土争议问题的标准,带有浓厚的冷战思维的色彩。纵观1950年代中国解决与苏界务的方式,反映了中共中央在这一问题上采取的是一种谨慎回避和宽容的方针。而就某种意义言之,此期中苏友好睦邻关系的顺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双方没有因为相互提出领土要求而再度发生信任危机。
中苏两国1950年2月14签订的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中苏双方将“遵照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联系”。在这条互相尊重领土完整的保证中,没有关于双方之间还存在领土争议的保留性示意。[4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十年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领导人于对苏交往中,不仅从未表示过中苏之间存在着领土争端,从未对中苏边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出过异议,[41]而且还对涉及边界走向和领土纠纷的事务持一种宽松谦让的态度。
例如,1951年1月2日中苏双方签订的国境河流航行及建设协定规定,双方船舶可在黑龙江等国境河流的主要航线上无阻挠通航,不受划定的国界线之限制。这个协定实际上为苏联在国境河流上不按国际法惯例以主航道中心线划界的做法提供了依据。中国方面没有将该协定视作具有界约的性质,未提出异议。[42]在1950年代初期,苏联应中国方面的请求,将全套标有边界线的现代大比例尺地形图交给了中国政府。如前所述,苏联地图上的苏中边界线在许多地方都偏离条约线画到了中国境内,但当时中国方面并没有就苏联地图上所标的边界线走向问题向苏联方面提出意见。[43]尽管中国当时出版的一些中国地图集仍然按照中俄历史条约划定的中苏国界标明边界线,可是直到1950年代末期,中国才通过国家测绘局长之口向苏方表示了中方认为中苏国界线方面的老问题依然存在的意见,而且同时还阐明了中方的宽容态度,即:在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之前,可以按照苏联地图上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标明边界线。[44]
中共中央对于中苏争议地区的宽容谦让方针,突出反映在对苏联蚕食中国领土的做法及中苏领土争议、边界纠纷的处理原则上。如果追溯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不仅是沙俄政府,就是在十月革命后,特别是斯大林执政的年代,苏联政府也常常以单方面竖立或移动界碑、扩大检迹地带(用推土机推出松土带,以便检查人畜越界的痕迹)、架设铁丝网等方式,蚕食中国的领土。[45]苏联方面的这种行为到1950年代时继续存在,只是程度收敛了许多。
如在中苏边界东段,根据黑龙江省的调查,日伪时期苏、日双方以黑龙江、乌苏里江的安全航道中线为分界线,线以南及线之左侧岛屿由日本占领,线以北及线之右侧岛屿归苏联所有;陆地上的国境山脉以分水岭为分界线。自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东北解放后至1950年代中期,两江分界线以南和线之左侧靠近中国江岸应属中方所有的约100余个大小岛屿,绝大部分陆续由苏联边防军守卫。东北内河航运局则反映说:黑龙江及乌苏里江上有56个应属中方的大小岛屿现由苏方管理,当中方人员前往一些岛屿设置航标时受到苏联边防军的阻挠。冬季封江期间,由苏方插树枝于河床中线。在苏方守卫的岛屿上,树枝则插于岛屿和中方江岸之中线,双方走爬犁不得逾越此界。至于国境山脉,过去曾以分水岭为界,现在苏方已将整个山脉予以防守。过去几年中,中国边民将这些由苏方守卫的岛屿和山脉视为中方所有,随便前往捕鱼打柴,结果遭到苏联边防军的阻挠,有的还被扣押送回,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1954年瑷珲县曾向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意见,请求中国外交部与苏方联系,将现由苏方管理原属中方的大小百余岛屿归还中国。1955年时萝北县又有少数渔民致函外交部,要求与苏方交涉收回个别岛屿。是年3月,黑龙江省外事处曾向外交部正式反映这些情况。对此,外交部指示说:可暂不处理,向居民进行教育。黑龙江省委和省人委即据此精神要求边境各县,教育干部和居民从保卫中苏边境安全的整体观点出发,不应单纯强调居民的局部利益。[46]
又如在中苏边界西段,新疆伊犁州哈巴河中苏边界争议地区,1957年初苏联边防军一位中校前往中国边防军驻地进行交涉,指责中方在河右岸巡逻是越界,表示“苏联不侵犯别的国家一寸土地,但也不要别人侵占”,并出示其边防图做证,质问中方在该处巡逻有何凭证。苏方还禁止这一地区的中国边民利用水渠灌溉中方的农田。对此,中共伊犁州委根据中央的精神,以中苏友谊等为由向当地干部和群众进行解释教育,指示中方边防部队再与苏方接触时必须先报告上级批准,以免有些问题处理不当,并提议新疆自治区党委、军区党委派人测绘地图和了解情况及搜集资料,采取妥善方式早日解决中苏双方争执,以利两国边界人民的友谊和团结。是年,在伊犁州裕民县中苏边境某处中国境内,两个乡民为争种一块地相持不下时,遇苏联边防军人。苏边防战士逐走二人后,该地成为苏方领土。伊犁军区将此案例写入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领导也只是将其归入了解边境地区情况的材料之中,不做处理。[47]
这一时期,中苏双方边防部队曾发生过一次较严重的国界纠纷事件。1956年2月10日,中国新疆伊犁霍尔果斯边防检查站两人巡逻组在有争议的英塔尔地区与苏方巡逻组相遇,苏方指出中方巡逻人员已越入苏境,中方巡逻人员则提出该地属于中国境内,双方争持不下,苏方巡逻人员与上级电话联系未通,于是朝苏联境内连放10枪,中方巡逻组也向中国境内放了一枪。随后苏方一位大尉营长前来说明此地边界情况,指出中方巡逻组已无意越入苏境3公尺。双方人员接着各自继续执行任务。事后,苏联潘非洛夫边防司令部参谋长伊万诺夫中校邀请中方边卡站长去苏方边卡商谈此次事件问题,提出中方巡逻组越入苏境500公尺,中方认为与实际不符。经去现场观察,双方认识取得一致,中方承认中国巡逻人员越入苏境3公尺,并当即向苏方表示歉意。这样,双方以和平友好的方式了结了纠纷。[48]
此后,鉴于中苏之间国界纠纷的发生,9月份,苏联驻北京大使馆参赞根据苏联外交部的委托,向中国外交部通报了关于在是年9-10月间,举行苏联边防部队代表与中国边防警卫部队代表协商会议的建议,对此中国方面表示同意。但是由于波匈事件的爆发,一个月后,苏方又请求将这次苏中边界问题协商会议推迟到11月底举行。11月17日,该参赞向中国外交部通报说,“苏联政府考虑到目前的国际局势,认为目前不适宜开始这样的谈判,并建议推迟这些谈判”,因为,正如所认为的那样,“在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就边界问题进行谈判这个事实本身,在当时可能会被敌对集团利用,作为在中国与苏联之间存在着某种矛盾的证据。”中国方面表示同意,认为苏联政府的这个考虑是正确的,而且今后在边界问题上,两国政府将能够很容易地达成一致意见。[49]
此外,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央解决中苏领土争议方针的宽容性,以及对处理此类问题的权限和方式三令五申得不够,导致了中国毗邻苏联边境省区基层机构在处理争议地区问题上的随意性。如在黑龙江省,各县不能认真执行有关对外联系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很少将与苏方交往的情况及其他有关边境问题定期向上报告,而上级主管部门也督促检查不力。个别县份对外联络无专人负责,边境上发生日常事务性问题时,往往由当地沿国境区、村政府负责人直接与苏方进行联系,有的县政府对一些重大问题不经省政府批准即自行前往接洽,从而发生了一些十分有趣的事例:饶河县政府径自与苏联方面交谈有关岛屿的归属问题,抚远县政府还在同苏方的交涉中收到了两个岛屿。[50]
1957年1月,周恩来根据苏联领导人的请求出访苏联、波兰和匈牙利,帮助赫鲁晓夫协调解决波匈事件后莫斯科与华沙和布达佩斯之间的尖锐矛盾。其间,周恩来在与赫鲁晓夫等人的一次会谈中列举了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地区和波罗的海沿岸国家并入苏联的事实,认为激发社会主义阵营里不满情绪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苏联不公正地解决了一系列领土问题。[51]这种批评事实上引起赫鲁晓夫的极大不满。但是,周恩来并没有提及中苏之间的领土问题。
时隔不久,中国共产党开展整风运动,中共中央发动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给中共提意见和建议。在一些批评性言论中,涉及到了中苏之间还存在悬而未决的领土问题和边界问题等议题。这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触及中苏边界领土争议问题,不过它属于争鸣言论,并不代表中共中央的态度。而且很快,这场运动的主题就开始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击右派,此类批评性的鸣放言论也被中共中央定性为是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对中共的猖狂进攻。[52]对于中苏边界领土争议问题,中共中央始终坚持了谨慎、宽容和谦让的宗旨。
总的来说,从1949年到1959年十年中,中苏边界纠纷共发生22次,中国方面坚持了和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针,苏联方面采取的也是讲友好、讲团结的态度。[53]
(责任编辑:huan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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