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核战略理论集大成于麦克纳马拉担任国防部长的时期,尼克松政府则基本承袭下来。约翰逊及其后历届政府在制定本国军备计划时都坚持“威胁预期最大化”原则。在美国政府看来,政策设计中的“威胁预期最大化”原则是基于这一目的,即“必须对最遥不可及的可能性做出极端保守的估计以保卫国家。”[8](P.11)这一方面是由于核武器的巨大杀伤性所致,一方面也出于美国人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的心理惯性。六、七十年代的中国虽然是刚刚兴起的导弹核国家,但发展迅速:1966年10月中国成功试射第一枚携带核弹头的东风2号导弹后,又于1967年5月试验成功第一枚完全靠中国自己设计的东风3号导弹,于1970年试射成功中国第一枚洲际弹道导弹东风4号,并在不久后拥有了能够打击美国本土重要目标的东风5号洲际弹道导弹。[13]而美国借助侦察卫星对中国的核力量发展了如指掌(下表是美国防御情报局对中国导弹力量发展的评估[14]),再加上对“中国不理智”的心理预期,美国当然会对中国产生强烈的防御心理。正是在“威胁预期最大化”的政策设计原则下,美国才用ABM来避免中国(1)以美国城市为人质威胁美国的安全;(2)在西太平洋、亚洲地区进行“核讹诈”,威胁邻国并破坏美国在亚洲地区的承诺。[3](Doc.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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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1 |
CSS-2 |
CHINGYU |
IC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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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试验 |
1963 |
1966 |
1970 |
1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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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点火次数 |
35-40 |
14-16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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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C |
1970 |
1971 |
1974-75 |
19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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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程(海里) |
600 |
1500 |
3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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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入载重(bs) |
4500 |
4500 |
4500 |
4500(3MT) |
如果说“相互确保摧毁”是麦克纳马拉针对进攻性核武器提出的核战略的话,“限制伤害”就是针对防御性核武器提出的战略理论。尽管有美国学者认为麦克纳马拉根本不倾心于“限制伤害”理论,因为他相信美国用每四美元获得的“限制伤害”能力都会被苏联用一美元得以克服。[15]然而在他1965年呈递给总统的备忘录草案中清楚写道,“我们的总体核战争能力应当包括两个基本能力:第一个是‘确保摧毁’,第二个是‘限制伤害’”。……关于由第N个国家,如共产党中国在七十年代的核威胁造成的限制伤害问题,现在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因此一个防御体系将可以提供避免任何实质上的破坏的高度可能性。[3](Doc.103)1966年底,麦克纳马拉又就“保护美国免于七十年代中共攻击造成的伤亡的有效性”进行估计[3](Doc.160),他给出的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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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次打击下的美国伤亡(以百万人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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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ABM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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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ABM |
0 |
1 |
其后的文字说明部分显示,第一组数字是针对七十年代中国战略核力量发展做出的估计,如果有防御体系,整个七十年代面对“中国威胁”就可以“禁绝伤亡”;第二组数字是针对八十年代可能发展起来的中国战略核力量做出的估计,此时则需要对防御体系进行改进。对于要求“绝对安全”的美国人来说,这样一个“限制伤害”能力是极有诱惑力的,足以推动约翰逊政府为一个刚发展起核力量的中国部署ABM。而尼克松政府在确定“卫兵”计划时也强调“任何ABM部署的核心问题是意图中的和可以实际获得的‘限制伤害’能力”。[4](Doc.4)其后NSC的核查小组在评估“美国ABM防御的可能责任”时也指出,“卫兵系统的设计目的是确保10-25枚中国ICBM威胁不能突防这一系统,……把伤害减少到没有这样一种防御时所估计的伤害的20%或更少。”[4](Doc.9)
综合上述,尽管六、七十年代美国政府部署ABM有推动苏联进行军控谈判的战略考虑,然而,无论是约翰逊政府的“哨兵”还是尼克松政府的“卫兵”,它们在理论上也在实践上只能对当时的中国战略核力量发挥效用。中国现实的战略核力量发展,约、尼两届政府所谓“中国威胁”的政策评估都为ABM部署提供了依据。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从约翰逊政府的“哨兵”到今天小布什政府的NMD和TMD,其实质都是对“核扩散”的反应,即当第一个ABM项目的目标是当时的核新兴国家中国时,现在的目标则是诸如北朝鲜这样小的“无赖”核扩散国。今天的中国已成长为美国的防御力量无法克服的核大国,并成为地区和平与防扩散的稳定力量。历史清晰地表明,不顾现实盲目地发展导弹防御体系只会加剧地区的动荡与不安全,只有“谋求国际关系的普遍改善,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有关地区安全问题公正、合理的解决”,才会“有利于防扩散国际努力的顺利开展”,才能“维护和促进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16]
(原发表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
[①] 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约翰逊和尼克松政府时期的名称为ABM(反弹道导弹),此后统称为BMD(弹道导弹防御)。BMD系统在里根时期的标志项目为SDI(战略防御倡议);老布什时期为GPALS(防御有限攻击的全球保护系统);克林顿与小布什时期则为TMD(战区导弹防御)与NMD(国家导弹防御)。
[②] 可参见倪峰,“国会与美国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太平洋学报》2001年第3期;叶珉,“美国弹道导弹防御(BMD)政策的变迁与分析”,《国际论坛》2001年8月第3卷第4期;时殷弘,“美国国家导弹防御计划与中国的对策”,《太平洋学报》2000年第4期;王开峰,“美国国内关于部署NMD的争论及其未来走向”,《当代亚太》2001年第5期;林玉琛,“战区导弹防御(TMD)和国家导弹防御(NMD)”,《现代防御技术》2001年29卷第6期。
[③] Document No.12. Paper Prepared by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Washington, undated(从文中内容分析,时间应在1964年早期。)FRUS 1964-1968, Vol. X,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
[④] 中国三次核试验的时间分别为:
[⑤] 尼克松政府对“哨兵”的复查中,也认为“哨兵”基本是针对中国的“区域防御”系统,详见Henry Kissinger to Richard Nixon, “Issues Concerning ABM Deployment,” 5 March 1969, The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 Missile Defense Thirty Years Ago: Déjà Vu All Over Again?
[1]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2]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3] FRUS 1964-1968, Vol. X,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
[4] The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 Missile Defense Thirty Years Ago: Déjà Vu All Over Again? http://www.gwu.edu/~nsarchiv/NSAEBB/NSAEBB36/.
[5] “我国发射导弹核武器试验成功”,《人民日报》,
[6] Historical Office Bureau of Public Affairs,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Current Docum
(责任编辑:王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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