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尼逊申请离境,罗瑞卿上报总理
坦尼逊何许人也?为什么要在这时要求离境回国?让我们先看一份公安部长罗瑞卿1955年9月2日向周恩来总理递交的报告。这份报告题为《关于拒绝遣返的美籍战俘坦尼逊要求离开我国及处理意见的报告》(111-00063-06(1)),罗瑞卿部长在这份报告中向周恩来总理详细汇报了遣返坦尼逊一事的原委。由于译法的不同,在部分档案中将“坦尼逊”译作“坦尼生”,本文以后不再注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电纸 电档(印)
已发:总理 批发:罗瑞卿
等级: 复来电报 外发申3号
已抄:张、章、姬、何、刘、乔、陈、办公厅、美澳司
内容:关于拒绝遣返的美籍战俘坦尼生要求离开我国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政申25)
总理:
现在山东造纸厂工作的拒绝遣返的美籍战俘坦尼生,于八月十七日向中国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离开中国到印度居留。但在未确定他的行期以前,要求为他保密,不要宣布。同时在申请书内一方面申明他要求离开中国是经过了长时间考虑,已“下了决心”“决不改变”,并“决不听任何演说”,“如果有人试图说服我,说我错了,我不能保证我的态度和行动”。另一方面又表示走前仍好好守法,“好来好去”,“决不像已走的三个美国人那样闹问题”。对于他要求到印度居留的问题,事后曾向造纸厂领导上口头表示,如印度不接纳他。“宁愿回美国去”。
坦尼生要求离开中国的原因,据我们研究不是偶然的。早在一九五三年九月(他表示拒绝遣返后的两个月)在开城就闹回去的问题。一九五四年一月,曾一夜偷爬三次铁丝网企图逃走未果。在山西太原时,对去留的问题仍经常表示动摇。到山东造纸厂后,虽表面上一度表现积极,但思想并未解决问题,由于他与山东造纸厂的几名战俘的关系不好,自己很孤立,同时最近在厂内与一女工恋爱未成,成为他此次坚决要求离开中国的直接原因。现在坦尼生的表现还正常,每日尚按时做工。
根据以上情况,遵照总理历次指示的精神,对坦尼生提出离开中国的要求,拟予批准,并作如下安排:
一、立即由红十字会通知他,根据我国数次申明对拒绝遣返的战俘去留自愿的原则,可以批准他离开中国的要求,红十字会并即将为他安排一切有关他出境的事宜。同时正式告他,在未办妥出境手续之前,在中国居留期间,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并安心等待。
二、关于去印度居留的问题,鉴于比籍战俘路易提出去印度,我红十字会曾向印度红十字会进行交涉,至今未作答复,估计印度可能不愿接纳。而坦尼生又曾表示如印度不接纳,可以回美国去。因此拟设法说服他直接返回美国,均由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印度红十字会进行必要的安排。
三、在未办妥出境手续前,仍令其住在济南,办妥手续后,即由济南直接送出境去,并由红十字会发一新闻(新闻稿另拟)。关于出境时所需要的服装及零用费的补助,仍按格瑞格斯等出境时的规定办理,即发给零用费港币一百元、服装费人民币一百五十至二百元。
四、坦尼生要求在离开中国的问题上为其保密的问题,我们考虑,在出境手续未办妥前,可以不宣布,但出境手续办妥后,即将此事连同他给红十字会的信一并向北京人大和山东的其他战俘公布。
以上处理意见已征得外交部乔冠华同志和红十字会、敌工部同意,是否妥当,请批示。
罗瑞卿
一九五五年九月二日
笔者在另一案卷中找到了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于罗瑞卿的报告递交三周后发给印度红十字会会长考尔夫人的电报稿。显然,有关方面此时已启动了遣返坦尼逊的程序。根据这份档案上原有的一行文字注释判断,该电报是中国红十字会在9月20日发给印度方面的,由于当时没有抄送外交部门,所以在外交部档案馆内所藏的电报档案是从相关部门借出的档案中抄录的复件:
德里印度红十字会会长考尔夫人:
由于拒绝遣返而申请来我国居住的前在朝鲜战争中美军被俘人员理查德•坦尼逊(RICHARD TENNESON)现在要求离开中国返回美国。中国红十字会愿意协助他回国,准备送他到香港。请贵会协助与有关方面接洽和安排坦尼逊到达香港后继续他的旅程。接洽妥当后请即电复,我们即可将他准备出境到达香港的日期电告。对于贵会的协助,请接受我预致谢忱。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原件签名如此——作者)
一九五五年九月 于北京
(责任编辑:huan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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