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训令规定小组之任务,仅限于前往冲突地点或政府与中共军密接地点,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及公平之调处。〈军事三人会议关于派遣执行小组前往东北调处停止冲突的协定〉(1946年3月27日),《新华日报》1946年3月28日。
[52] 〈中央致林彪、彭真电〉(1946年3月27日)。显然,蒋介石亦抱同样心态。其3月30日给熊式辉的电令中亦明确提出:虽承认东北停战,“但我方必须坚持停战协定中,政府军队为接收主权进入东北之行动,不受任何之限制之一条”。〈蒋委员长为军调部执行小组进入东北事指示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遵令践约电〉(1946年3月30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97页。
[53] 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六(上),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年,第100-101页。
[54] 〈中央致林彪并告彭真电〉(1946年4月6日),《毛泽东年谱》(下),第64-65页。
[55] 转见《中央日报》1946年4月4日。
[56] 〈中央致彭真电〉(1946年4月8日)。
[57] 〈林彪致东北局并中央电〉(1946年4月11日)。
[58] 〈中央致东北局及林彪电〉(1946年4月12日),《毛泽东年谱》(下),第68页。
[59] 〈李富春、黄克诚致林彪电〉(1946年4月13日)。
[60] 〈毛泽东致林彪电〉(1946年4月13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3卷,第165页。
[61] 〈中央致东北局电〉(1946年4月17,18日);〈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6年4月17,18日),参见《毛泽东年谱》(下),第69页。
[62] 〈李富春、黄克诚致中央电〉(1946年4月18日)。
[63] 〈林彪致东北局并中央电〉(1946年4月18日)。
[64] 〈中央致东北局并林彪电〉(1946年4月21日)。关于毛泽东与林彪在国民党军主攻方向上的分歧,胡哲峰文有较具体的说明。见胡哲峰前引文。
[65] 〈东北局致程世才、肖华、罗舜初电〉(1946年4月20,21日)。
[66] 《徐永昌日记》第八册,第263-264页。
[67] 〈毛泽东致林彪电〉(1946年4月22日)。
[68] 〈周恩来致中央转东北局并饶、李、伍电〉(1946年4月23日)。
[69] 〈林彪致东北局电转呈第七旅旅长彭明治报告〉(1946年4月26日)。
[70] 〈中央致东北局并林彪电〉(1946年4月26日);〈中央致重庆代表团并告东北局、林彪电〉(1946年4月26日),参见《毛泽东年谱》(下),第73页。
[71] 1936年西班牙内战时以共产党人为主的反法西斯力量死守首都马德里曾长达4个月时间。〈中央军委致林彪电〉(1946年4月27日),《毛泽东年谱》(下),第73页。
[72] 〈林彪致各兵团首长电并报东北局〉(1946年4月27日)。
[73] 〈林彪致中央并东北局电〉(1946年4月29日)。
[74] 〈中央致林彪、彭真电〉(1946年4月28日),《毛泽东年谱》(下),第74页。
[75] 转见《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第662页;〈中央致林彪电〉(1946年4月29日)。
[76] 〈毛泽东致林彪电〉(1946年5月1日),《毛泽东年谱》(下),第76页。
[77] 〈毛泽东致林彪电〉(1946年5月1日)。
[78] 〈杜聿明致蒋经国特派员电〉(1946年4月22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特交文电178卷,35008063。
[79] 转见三军大学编:《国民革命军战役史第五部》第2册,台北,国防部史政局编译局,1989年,第570页。
[80] 〈毛泽东致林彪、彭真电〉(1946年5月3日)。
[81] 〈毛泽东致林彪电〉(1946年5月4日)。
[82] 〈黄克诚致中央电〉(1946年5月12日)。
[83] 毛泽东:〈力争东北停战及制止全国内战的对策〉(1946年5月15日),《毛泽东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6-117页。
[84] 〈中央致林彪、彭真电〉(1946年5月15日),参见《毛泽东年谱》(下),第80-81页。
[85] 〈中央致各中央局、分局及周恩来、叶剑英、罗瑞卿、饶漱石、李立三、伍修权电〉(1946年5月15日),《毛泽东年谱》(下),第81页。
[86] 〈中央致林彪电〉(1946年5月15日)。
[87] 〈林彪致中央并东北局电〉(1946年5月18日)。
[88] 〈中央致林彪并告彭真电〉(1946年5月19日),《毛泽东年谱》(下),第83页。
[89] 〈中央致周恩来、叶剑英电〉(1946年5月19日),《毛泽东年谱》(下),第83页。
[90] 〈黄克诚致中央电〉(1946年5月24日),转见黄克诚:〈从苏北到东北〉,中共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等合编:《辽沈战役》(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9-200页。
[91] 〈蒋夫人致马歇尔特使申述蒋主席对于停止冲突与恢复和平统一之意见函〉(1946年5月24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127页。
[92] 见《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六(上),第151-152页。
[93] 同上引注,卷六,第164,166页。
[94] 转见《辽沈战役亲历记》,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95年,第555页。
[95] 〈何应钦致蒋委员长电〉(1946年4月22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文电178卷,35008060。
[96] 据不完全统计,国民党军自3月中旬开始全面进攻以外,已损失正规军部队合计约为4个师。
[97] 〈林彪、彭真致中央军委电〉(1946年2月23日)。
[98] 关于损失情况可见于两份电报。一是长春刚刚丢掉时东北局给中央的电报,内称:“自秀水河子、沙岭堡战斗后,我主力连续作战斗未得休整,伤亡已近两万人”。一是一年后东北民主联军总怀令部的报告,内称:第七旅只剩3000余人;第七纵队只剩5000人;第一师只剩5000人;保一旅损失近一半。其他各部虽尚能保持建制,也都过于疲劳,悲观情绪导致逃亡现象十分严重。部队损失的总数超过2.5万人。
[99] 黄克诚前引电文。
[100] 同前引〈中央致周恩来、叶剑英电〉(1946年5月19日)。
[101] 〈蒋主席致宋子文院长指示面交蒋夫人函予马歇尔特使时相机补充说明要旨函〉(1946年5月24日);〈宋子文院长上蒋主席报告已转函马歇尔特使并说明政府不能容忍共党缺乏诚意电〉(1946年5月26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三),第128-129,131页;《徐永昌日记》第八册,第289页。
[102] 〈中央致重庆代表团并东北局电〉(1946年6月12日)。
[103] 关于关内国民党兵力不足的情况,可见李宗仁6月1日之报告。内称:中共在华北军事威胁甚大,要想解决此种威胁,必须关外关内同时着力。关外问题一旦解决,即应解决华北的中共武装。他建议:先以东北两军扫荡热河,解除平津北面之威胁,隔断张垣与东北之连络;再以津浦南北段与胶济路及鲁西北方面四路进军,扫荡山东之共军主力;再次以新乡德州石门三路进攻磁邯,封锁之于太行山区,打通平汉交通;最后由南口归绥大同三方面夹击张家口,打通平绥路,再加师会攻延安,以摧毁其根据地。然此前提是,华北方面必须“迅即增调兵力,平津增两军,青岛两军,石门一军,新乡三军,徐州三军,晋南一军,大同归绥各一军。”〈李宗仁对目前军政问题之意见〉(1946年6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档案002卷,51095。
[104] 《徐永昌日记》第八册,第290页。
[105] 蒋24日考虑对共方针时已经看到交通问题再不解决,自己内部政治动摇、经济破产将成严重危机。其曰:“共党策略盖企图在不战不和与似战似和之局面下继续拖延不决,使国家陷于混乱状态,政治动摇,经济破产,以达其颠覆政府,赤化中国之目的,尤其在最近四十日内,即七月底以前之停战期间为重要关键所在也。而我政府必须采速决之方针以应之。如在最近三个月内之危急,能使津浦与平绥、平汉各铁路线畅通,则外交与经济一时之危急,皆不足为虑也。”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事略稿本,1946年6月24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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