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为何现在讨论中苏同盟体制?
中苏同盟体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持续到60年代初,构成了冷战时期美苏两极对立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各种原因,当初斯大林和毛泽东预计30年有效的同盟只持续了十几年就破裂了。而且,中苏间的对立成了后来美苏两极对立格局发生根本变化的主要原因。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探讨十几年的中苏同盟到底是怎样一种体制。
为什么现在要讨论中苏同盟体制呢?理由有三。
第一,笔者有意探讨中苏同盟体制是否与“普通的同盟”体制一般,包括苏联东欧关系、华沙条约组织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同盟体制本质是什么等问题。探讨中苏同盟体制有益于对冷战本身的理解。同时,苏联解体后大量档案解密,中国方面虽然尚未公开相关外交档案,但也出版了大量有关人物的年谱、传记、大事记、回忆录等第二、三手资料。这些新史料的出现,使对中苏同盟体制本质的探讨终于有了可能性。
第二,对中苏同盟体制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对中美关系缓和后,特别是冷战结束后的中国外交的分析。正如邓小平、胡耀邦在80年代前半期屡次所讲的,中国在1982年调整了外交政策,实现了向“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转变。其实质内容是“不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建立同盟关系、战略关系”,即为“不结盟政策”。而且,在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批判军事同盟为陈旧的安全观,采取建立多边信赖关系、协调的安全保障战略,即所谓的“新安全观”。显而易见,其背景隐含着从与苏同盟战略的失败中得出的“历史教训”。[1]
第三,笔者认为,中苏同盟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同盟关系,而且,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以美国为中心的双边同盟条约网为一方、以华沙条约组织和以苏联为中心的双边同盟条约网为另一方构成的冷战时期的结构性同盟,与19世纪的传统的同盟性质完全不同。那么,冷战后的同盟到底又是什么呢?笔者想探讨一下一些学者和战略家所主张的“是作为公共财产的同盟”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1957年到1959年是中苏同盟关系发生戏剧性变化的时期。下面,笔者想就这一时期的核武器、共同防卫体系问题考察中苏关系,从而来探讨整个中苏同盟体制。
(责任编辑:huan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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