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3日,国家安全委员会讨论了国务院起草的NSC48 /1号文件——《美国对亚洲的政策》。开宗明义,该文件就指出:“从合众国的战略观点来看,保全从日本至印度支那的海岸沿岸岛屿这一锁链,具有极大的战略重要性”,“东南亚是自日本南下至印度大陆遏制共产主义防线上绝对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共产党控制了东南亚,那么,中近东和澳大利亚则将被攻陷。美国在亚洲战略的根本目标是“遏制、削弱苏联在亚洲的力量和影响”。亚洲的政治动荡根源于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矛盾。“贫穷、民族主义、革命”是亚洲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亚洲社会变革运动的内部根源。美国应该从“亚洲的角度出发”,“制定新的亚洲政策”,扶持亚洲那些“独立、友好、安定、自给自立的国家的发展”,而不介入亚洲大陆内部事务。亚洲是“美国必须与苏联直接、间接较量的几个前沿之一”,美国应该考虑亚洲在其全球战略中的相对地位,考虑实现有效防御的费用支出。因此,“最低限度”要维持美国在亚洲大陆沿海岛屿中已经占有的军事基地,日本、冲绳、菲律宾乃是这种战略防御的不后退防线。它不仅作为美国“第一条防御线,并且作为第一条进攻线,美国将从这条线寻求缩小共产主义控制的区域”。如果日本参加苏联集团,足以使世界的势力均衡转化为不利于美国。因此,“作为长期战略”,必须利用日本潜在的工业力量,引导日本走经济自立的道路,允许日本同中国大陆开展有限度的贸易,只要不属于战略物资,就不予以禁止。与此同时,鼓励日本在东南亚、南亚开辟新市场 。五角大楼对上述结论并不是都赞同的。结果,国家安全委员会责成国务院与国防部双方在NSC48 /1号文件的基础上加以修改,修改后的文件就是NSC48 /2号文件。1949年12月30日,经国家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与NSC48 /1号文件相比,NSC48 /2号文件虽然在注重东南亚在美国亚洲战略中的地位、试图将日本与东南亚连接起来这些方面与NSC48 /1 号文件有着共识,但是,在美国亚洲政策的目标和策略问题上,NSC48/2号文件主张“遏制苏联在亚洲的力量和影响”,美国不仅要加强在日本、冲绳、菲律宾的地位,保持亚洲大陆沿海岛屿防卫链的完整,而且还要通过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援助,加强亚洲非共产党国家的实力,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自立和政治稳定。断绝共产党中国与非共产党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在东南亚建立日本的替代市场 。朝鲜战争的爆发和中国直接参战,彻底改变了关于日本经济复兴道路问题政争的环境。中国现在已经成为西方的敌国,1950年末,华盛顿宣布对中国实行全面贸易管制,盟军东京总司令部指令禁止中日贸易,美国政府还向日本提出要求,将来只与台湾的国民党政府缔结恢复正常关系的和约 。这样,在美国对日经济复兴政策中,彻底排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若想建立同中国的经济关系,只能限定在国民党政权控制下的那部分地区;日本若想迅速实现经济复兴,就必须在东南亚开辟新市场,接受“日本——东南亚——美国”这种三边关系框架的制约。1951年6月27日,美国政府正式向日本提出经济合作计划 ,标志着这种构想已经成为此后美国政府处理日本经济复兴问题的基本国策 。就其对美国的意义来说,意味着日本经济复兴只能采取美日经济合作这种形式来进行,日本的东南亚政策从属于美国的东亚遏制战略 。正是出于这种战略考虑,美国政府才一方面拒绝菲律宾提出的现金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又劝说日本同意以劳务形式补偿菲律宾遭受的战争损害。如果说,缔结《旧金山对日和约》的终极目的是要将美国东亚遏制战略构想确定下来,那么,美国政府转向接受劳务赔偿原则完全是为了促进这一进程,并非仅仅是为了让菲律宾等国在和约上签字。《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赔偿条款,只是在个别问题上有利于请求赔偿国,而在整体上依然有利于美、日两国。
三
在世界战争史上,日本战争赔偿问题的处理是史无前例的。在1945年——1951年的六年时间里,美国政府的赔偿政策呈现出从惩罚性的拆迁赔偿,转向缓和赔偿、放弃赔偿、劳务赔偿的蜕变趋势。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是因为“遏制主义”成为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支配原则。它从一个侧面昭示了战后国际政治从雅尔塔体制向冷战体制的转变。无论是与意大利、德国这两个战败国相比,还是以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而论,都具有独特的历史特点。
以《旧金山对日和约》作为分界线,赔偿问题的意义或性质截然相反。在《旧金山对日和约》以前,美国政府指令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执行的“拆迁赔偿”,反映了战胜国方面的利益和意志,日本政府的职能,只是负责同盟军总部进行关于赔偿问题的联系,并统筹日本内部的赔偿工作。《旧金山对日和约》以后,战败国日本不仅有了充分主张自己意见的自由,而且必须由它同各个请求赔偿的国家磋商赔偿的具体办法 。这就使日本与东南亚各国签署的劳务赔偿协定深深打上为重新开拓东南亚市场的烙印。1952年至1972年期间,日本政府先后同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南越政权达成协议,同意提供价值近10亿美元的劳务赔偿和5亿美元的无偿经济合作。在这些协定中,对日本提供的劳务和资金以及支付手段莫不附有相当严格的限制性条款。例如,只能用于水力发电事业和输电线路、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改造、提供筑路材料、改造农用灌溉设施、建立钢铁工厂、日本可以用生产资料充当赔偿,赔偿期限短则5年长则20年。这表明,日本对东南亚的赔偿是以“劳务赔偿”之名,行扩大货物资本输出之实。因此,它为日本重化学工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输出市场,改变了日本与东南亚贸易的结构。1955年以前,日本对东南亚的出口贸易还是以纺织品为主,1955年以后,纺织品所占比重逐渐下降,机械设备所占比重扶摇直上。1956年,日本对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出口的纺织品价值为8440万美元,占日本出口总额的50.3%,机械设备价值近2600万美元,占日本出口总额的15.5%。60年代初,纺织品价值11220万美元,机械设备价值11491万美元,二者在日本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分别为34%和34.8%。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机械设备占日本对东南亚国家赔偿总额的80%以上。60年代后半期起,日本对东南亚国家出口贸易中,医疗器械、印刷机械、照明器具、活动房屋等杂物所占比重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机械设备的比重仍然占赔偿支付总额的70%以上。劳务赔偿在促进日本经济复兴和日本经济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外,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劳务赔偿,还起到了支撑、补充美国东亚遏制战略的重要作用。以朝鲜战争为起点,美国对外援助政策的重心从经济援助转向军事援助。1950年至1961年,美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提供了近250亿美元的援助,其中,近60亿美元用于东亚地区,积极扶持亲美反共政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来作为解决战后处理问题的劳务赔偿,改变了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政治性质。这一点,也正是日本在美国东亚遏制战略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的深刻根源。
今天,尽管冷战时代已经过去,美国、中国、日本、东南亚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亦非昔日可以相比,但是,冷战时代所形成的政治经济格局,仍然在制约着日本新的国家发展战略的选择。
原载《历史研究》199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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