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956年举行的中共八大,人们的共识是,它迈出了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第一步。至于中共八大与同年2月举行的苏共二十大之间有什么联系,人们记忆忧新的是,刘少奇在政治报告中,从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角度指出,必须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委婉地对苏共二十大提出的“和平过渡”的主张表示了异议。[1]至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以苏为鉴”,人们往往认为主要是指苏共二十大揭露的斯大林的错误。后来经过1960年代的中苏论战,人们更把苏共二十大,作为苏共领导人走向修正主义的起点。[2]由此,给人的印象是,从1956年开始,中苏两党所走的道路就完全是相背而行了。应该说,上述认识一是片面,二是误解。实际上,从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到中共八大,在以苏为鉴的问题上,既包括接受苏共二十大揭露斯大林时期错误的教训,也包括苏共领导人从1953年斯大林逝世到苏共二十大提出的种种改革尝试的启示。因此,实事求地弄清中共八大与“以苏为鉴”之间的关系,对正确认识和评价这段历史是有意义的。

一、八大指导思想的转换

       人们清楚地知道,关于召开八大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最初提出的是,反对右倾保守思想,提前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中央政治局于1955125召集有各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刘少奇主持会议,传达毛泽东关于准备召开党的八大的意见,即:八大的中心思想是要反对右倾思想,反对保守主义,提早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要保证15年同时争取15年以前超额完成。[3]周恩来在19561月举行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也传达了这个精神。他说:党中央决定,把反对右倾保守思想作为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心问题,要求全党在一切工作部门中展开这个斗争。[4]

       关于八大的准备工作,中央明确分工:刘少奇负责准备中央委员会向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周恩来负责准备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报告;邓小平负责准备党的章程的修改报告。把反对右倾保守作为八大的中心思想,刘少奇是同意的。但具体工作,并不是盲目行事。在125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座谈会结束前,他向到会者宣布:为起草中共中央向八大的报告,准备找各部门的同志谈话,请各部同志预作准备。[5]

       1955年底到1956年初,继农业合作化高潮之后,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改造高潮。原有的经济秩序因此被打乱,供、产、销之间的链条相互脱节,造成了产品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因合并而减少,给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等等。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不引起刘少奇的高度重视。他在听取中央各部的汇报中,就针对性地提出:原有轻工业、个体手工业好的传统技术不能丢;要用剌激消费,来促进生产;要照顾农民的利益;要学会做生意;要重视运用市场调节;要重视新技术,重视人才;建设的投资重点,对沿海地区也不要限死,等等发展经济的思路和意见。[6]周恩来在19561月底到2月上旬举行的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期间,也明确指出:“应该注意保持过去手工业者十分关心他们自己的产品质量和市场销路的优点。在合作化以后,凡是不宜于集体生产的,就应该保持分散生产的形式。”“对于那些分散的肩挑小贩,不要急于改变他们的经营方式,因为这种经营方式对人民是方便的,也是受人民欢迎的,应该在长时期内将它保留下来。”周恩来还指出:“讲提早完成工业化应慎重。”我们不要随便提出提前完成工业化的口号。[7]他在国务院的会议上还针对当时出现的情况指出:“现在有点急躁的苗头,这需要注意。社会主义积极性不可损害,但超过现实可能和没有根据的事,不要乱提,不要乱加快,否则就很危险。”[8]这说明,当时中央领导人的注意力已不在反对“右倾保守”,而是转向了如何纠正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发展经济的层面上了。

       然而,对八大政治报告的主题,刘少奇当时也还是有点拿不准。就在这时,毛泽东继刘少奇之后,也开始了听取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工作汇报。

       据邓力群回忆,政治报告开始指定陈伯达起草。对陈伯达搞出的初稿,刘少奇看了不满意,“就转过来要胡乔木负责起草”。在起草过程中,“有一天晚上,少奇同志找我们几个,包括陈伯达在内,到他住的甲楼去。当时恐怕已快10点钟了。去了以后,看得出来,少奇同志非常兴奋。他说他刚刚从毛主席那里开会回来,毛主席讲了很好的意见,同我们起草八大的报告关系密切,所以把你们找来。毛主席讲了什么呢,他听了三十几个部门的汇报、作了两个多月调查以后,归纳起来提出了十个问题,就是十个关系。他说,有了毛主席的这个讲话,我们这个报告的主调就有了。起草八大的报告要以毛主席讲的这个十大关系为纲,这样把八大报告和十大关系就联为一体了。这点,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看少奇同志当时是显得那样地高兴,那样地兴奋,因为可以说是这一下子找到了门道,找到了起草八大的政治报告的路子了。”[9]

       《论十大关系》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呢?毛泽东自己概括说: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0]

二、“以苏为鉴”的两个层面

       提到《论十大关系》,人们往往是从毛泽东听取中央34个部委的汇报说起。有的学者还指出,建国之初因缺乏经验,搞建设不得不照抄苏联的办法,但毛泽东对“抄”并不满意。经过从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三年实践,苏联的好的经验,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了有益的作用。苏联一些不好的经验,被我们“抄”过来后,也暴露出了它的许多弊病,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建设。特别是在苏共二十大揭露出苏联工作中的错误后,毛泽东“更感到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和紧迫”[11]。显然,人们在这里忽视了《论十大关系》还受到苏共领导人为纠正斯大林时期的错误作出种种政策调整的启发。

       历史事实是,19533月斯大林逝世。鉴于苏联全国食物、日用品和住房的短缺等严重状况,马林科夫等苏共领导人就已感受到改变国内政策的必要性,并从1953年开始就加快发展轻工业和农业生产对斯大林的经济政策进行调整。马林科夫在1953年苏联最高苏维埃八月会议上关于必须优先生产日常生活消费品的讲话、赫鲁晓夫在1953年苏共中央九月全会上提出农业改革纲要,可以被认为是经济政策“解冻”的第一个信号[12],是修正苏联传统经济模式的最初尝试。由此,采取增加日用品生产,发展居民住宅建设,扩大商业销售网点,降低农业税收标准,加速开垦生荒地等等一系列措施,就为苏共二十大进一步提出的改革方针提供了思想准备和政策准备。与之同时,苏联在宣传上开始出现反对个人崇拜的迹象。

       处在1953年那个时候,中国领导人的主要注意力正放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上。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还未受到干扰。因此,苏联对经济政策的调整并未引起中国领导人的过多注意;而苏联出现反对个人崇拜的迹象,则迅速受到了关注。19531225,根据张闻天的指示,由中国驻苏使馆研究室干部和新华社莫斯科分社记者合写的《苏联宣传工作的几个问题》和《苏联共产党反对宣传工作中的教条主义》两份材料,报送中共中央宣传部。1954327,张闻天又向中共中央办公厅报送了《苏联宣传中对斯大林提法的改变》的调研材料。428,毛泽东将此材料批给刘少奇,指出:“此件,及去年冬季中宣部所辑关于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教条主义的一个文件,都是重要文件,宜作为内部文件,印发给在京及在各地的中委,候补中委”。[13]但到1956年初,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打乱了原有的社会经济秩序,单一公有制和统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开始引起中国领导人的注意。苏共二十大总结几年来在经济政策方面所作的调整,无疑为中共中央领导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苏共二十大提出的改变经济发展及管理体制的方针和措施,有的学者把它概括为七个方面:1、在继续保证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前提下,“迅速发展消费品的生产”。2、把不断提高生产技术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3、加强“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其基本路线是加快东部地区的开发。4、“消灭农业的落后现象和消除由此产生的工农业发展之间不均衡的现象”,决定在农业中实行可以发挥集体农庄庄员创造性和积极性的新的计划制度;在增加农产品的生产中,加强对集体农庄和集体农民的物质鼓励;增加国家对发展农业的拨款;继续集中力量大力发展谷物业,开垦生荒地和扩大玉米播种面积。5、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除进一步提高工人和职员的实际工资以及集体农民的收入外,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社会福利措施。6、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维护和加强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把中央所属的大量工业企业转交给地方机关管理”;加强地方苏维埃和企业的自主权利。7、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改进国家机关工作,加强苏维埃法制。建立党和政府对国家保安机关和其他权力机构的监督,完全恢复并且加强检察机关的监察权力。[14]

       这七个方面简单来说,其中五条是经济问题,即: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加快轻工业的发展;采用一切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迅速提高劳动生产率;调整工业部局,加快远东地区的开发,建设新的工业基地;加快农业的发展,消除工农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第六、七两条属政治层面,即: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中央所属的大量工业企业转交给地方机关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党和国家权力机构的监督。

       1956228,《人民日报》以《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为题发表社论,对苏共采取的上述措施作了高度评价。刘少奇在八大报告中也指出,苏共二十大“决定了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许多重大的政策方针”[15]

       毛泽东在1956214开始听取中央各部汇报时的谈话,多次联系到苏联的经验教训,并逐步归纳成十个关系。《毛泽东传》的作者写道:“毛泽东在听取三十四个经济部门汇报时,正当苏共召开二十大。苏共二十大批评了斯大林的错误,暴露了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中间的一些缺点和错误。这些,对正在思考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毛泽东来说,无疑十分重要。”“可以说,‘以苏为鉴’,根据中国情况走自己的路,是贯穿《论十大关系》的基本思想。”[16]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提出的十个问题——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对比前述苏共二十大提出的措施,可以看到,其中有关重、轻、农的关系;工业部局;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几个层面的问题,苏共二十大都提出来了。当然,苏共二十大只限于具体政策的调整,而毛泽东则从理论高度,对问题作了概括和辩证分析。至于,政治层面的几个关系,显然是毛泽东针对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国内阶级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动,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包括把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作的创造。但无论如何,毛泽东所说的“以苏为鉴”,是包含了吸取苏共二十大提供的经济改革的一些积极因素在内的。

三、借鉴中的自主思考与贡献

       中共八大在充分肯定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同时,明确指出了三大改造后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是:农业合作社只强调集体利益和集体经营,忽视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和家庭副业;手工业改造,忽视各行各业的特点,盲目合并集中,搞集中经营、统一核算,把原有的前门是店后面是厂的经营方式强行分开,打乱了原有的供、产、销联系,减少了修理服务网点;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以后,原来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制度也使它们失去了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这种种因素导致了农副产品减产,手工业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收入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减少,生产积极性受到了伤害,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带来极大不便。

       为克服上述弊端,使国民经济更好地向前发展,刘少奇在八大的政治报告、周恩来在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中,根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精神,借鉴苏联的经验,对“二五”计划期间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了部署。

       周恩来在报告中指出:经验证明,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是不能够也不应该孤立地进行的,它必须有各个方面的配合,特别是农业的配合。因此,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发展农业,求得农业和工业的发展互相配合。为了使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按比例地互相协调地发展,我们又应该妥善地安排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关系,工农业生产和运输、商品流转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地安排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近海地区和内地之间的关系,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以便把一切积极的因素和有用的力量都组织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17]

       基于上述原则,周恩来在报告中提出,“二五”计划关于国家基本建设工农业投资的比例为:工业由“一五”时期的58.2%提高到60%左右,农业由7.6%提高到10%左右。在工业中将适当提高轻工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关于生产力的分布,有计划地在内地建设新的工业基地,是我国必须坚持的不可动摇的方针。“二五”期间,应该继续加强东北的工业基地,充分利用和适当加强华东、华北、华南各地区近海城市的工业,以发挥他们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为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报告提出,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方针,进一步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职权,改进国家的行政体制,以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二五”期间,在发展生产和增加国民收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职工的平均工资将提高25-30%;通过正确解决农民负担和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在完成农业增产计划的同时,农民的全部收入五年内也将增长25-30%[18]

       如果说,上述具体部署,在基本原则上与苏共二十大采取的经济政策调整,有相似之处的话。那末,中共八大对中国建设道路的探索并没有仅限于此,而是结合自己的实践有进一步的思考。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的局限,无论是苏共二十大,还是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都没有认识到单一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深层弊端。因此,提出的种种措施也都没有触及生产资料所有制和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中共八大在“以苏为鉴”的同时,所作的自主思考,正在于此。

       刘少奇和周恩来在报告中,首先从流通体制提出了问题。报告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已在我国占居绝对统治地位的前提下,使我们有可能在适当范围内,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来影响那些不必要由国家统购包销的、产值不大的、品种繁多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以满足人民多样的生活需要。为此,“二五”期间,国家将采取下列重要措施:“在国家统一市场的领导下,将有计划地组织一部分自由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将实行产品的自产自销;对某些日用工业品,将推行选购办法;对所有商品,将实行按质分等论价办法,等等。[19]

       陈云在大会的发言,更进一步发挥了刘少奇、周恩来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见。他指出,为克服因三大改造出现的弊端,应采取五项措施:一、改变工商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把商业部门对工厂所实行的加工订货办法,改为由工厂购进原料、销售商品的办法。二、工业、手工业、农业副产品和商业的很大一部分必须分散生产,分散经营。小商小贩在合作小组内的各自经营的办法,应该长期保存。在无害于合作社的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应该考虑让社员多有一些自留地,以便他们种植饲料和其他作物来养猪和增加副业产品。三、除对粮食、经济作物、重要的农副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外,对于一部分农副产品,应允许各地国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供销合作社一起自由收购、自由贩运。四、对商品实行优质优价的同时,对允许自由收购、自由贩运的土特产品的价格,允许随着市场供求的情况自由浮动。五、对日用百货、手工业品等,国家计划只作为一种参考指标,允许生产这些产品的工厂按照市场情况,自定指标,进行生产,不受国家参考指标的束缚。总结来说,就是在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存在;在以国家计划生产为主的前提下,允许一部分产品按照市场需求自由生产;在以国家市场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一定范围内自由市场的存在。[20]

        在广泛吸取到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八大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为此确定:

        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实行集中经营的,但是也需要有一定范围的分散经营作为补充。

       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都将列入国家计划,由生产单位按照计划进行生产。但是为了适应社会多方面需要,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有一部分产品将不列入国家计划,而由生产单位直接按照原料和市场的情况进行生产,作为计划生产的补充。

       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应当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同时附有一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21]

       这样,八大决议虽然用分散经营取代了陈云所说的个体经营,但是,允许分散经营的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在计划为主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运用市场调节,无论如何是对已经建立的追求单一公有制和统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冲击。此后,毛泽东和刘少奇都还谈到,在社会主义经济占居统治的前提下,可以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合法存在。

(责任编辑:王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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