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三反”运动是建国初期毛泽东亲自推动和指挥的一场以反对党及政府工作人员贪污腐化为中心的全国性的政治运动。从当时披露出来的各种材料,可知中共入城执政不过两年左右时间,干部队伍中贪污腐化的情况已经开始变得触目惊心。“三反”运动的发动,在很大程度上遏止了这一发展趋势。但是,运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解决这种违法违纪的现象,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严重扩大化的情况,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并造成了许多人的非正常死亡。而事实上,这场运动没有也不能在权力与金钱之间建立起一道理想的屏障。

       关键词:毛泽东,“三反”运动,贪污,打“老虎”,“逼”“供”“信”

        1951年底至1952年6月,在中国正在轰轰烈烈地展开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几乎同时,毛泽东又发动了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与三大运动以及紧随“三反”运动而掀起的“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不同的是,三大运动所针对的分别是农村地主、敌国美国、国内敌对分子,“五反”运动所针对的是亦敌亦友的资本家,“三反”运动的斗争矛头则是主要指向共产党内部以及党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工作人员。而这场运动的关键,实际上更是旨在通过肃清和惩戒一切政权内部的贪污腐败分子的办法,来消除中共进城掌权以来,在干部中间出现的日趋严重的拜金主义思潮和权力寻租现象,避免重蹈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进城后迅速腐化瓦解,惨遭失败的覆辙。

        现有关于“三反”运动的研究成果,基本上都还是属于介绍性的。即使是仅有的谈论这一运动的著作,也与学术研究相去甚远。[1]其中的一个关键所在,就在于它们明显地对这场运动本身的看法和理解过于简单化、概念化,没有注意到这场运动及其效果的极度复杂性。而这也正是今天面对几乎同样却严重无数倍的贪污腐败现象,一些读者寄希望于再来一次“三反”运动,而另一些读者则根本排斥这一被前者高度评价为“成功实践”[2]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镇反运动一样,在“三反”运动的发动和推进过程中,毛泽东起了几乎是决定性的作用。显然,厘清毛泽东在这场运动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及其不同阶段的意图和具体设计,也是厘清这场运动来龙去脉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历史环节。鉴于毛泽东对于这场运动的绝大多数指示或批示均已发表或已开放,从毛泽东与“三反”运动关系这样一种角度来具体考察促成这场运动跌宕起伏的种种内幕,已经成为一种可能。相信这样的考察,将会有助于读者深化对这场运动的了解和思考。

“三反”运动之发动

        发动“三反”运动并不在毛泽东预定的计划之中。最早提出反贪污问题的是中共东北局书记高岗。他于1951年8月31日在东北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率先发表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讲话。[3]几天后,东北局就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决定》的文件。[4]对于高岗和东北局的这一举措,中共中央虽然也予以了肯定,并且批转各地,[5]但是,依照以往的作法,它这时显然还只是设想通过整党整风的办法来解决这类问题。而与此同时,在这一年10月间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与会者讨论的中心问题,则是朝鲜战局的发展趋势与应对目前财政严重困难的对策问题。会议明确决定,鉴于1952年度将会面临更严重的财政困难,必须“要求各地从11月起开展全面增产节约运动”,尤其要“提倡节约,严禁浪费。”[6]毛泽东随后在10月23日召开的政协一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公开号召。[7]中共中央并因此成立了以薄一波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各中央局及其下属省市党委亦相继成立了各级增产节约委员会、分会和支分会。发动一场全国性的增产节约运动,而不是“三反”运动的任务,成为1951年底中共中央计划中的中心工作。[8]

        就在毛泽东政协讲话发表几天之后,高岗再度在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上做报告,将增产节约问题与反贪污斗争联系起来,头一次提出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9]读到报告后,毛泽东敏锐地注意到,和增产节约的现实需要相比,解决政府部门中各级干部贪污腐化的问题,同样是一个相当严重和迫切的任务。而且,增产节约的问题确实可以和反贪污、反浪费的斗争一并进行,相得益彰。故他很快就高岗的报告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0]紧接着,依据毛泽东的意见,《人民日报》11月23日发表了《向贪污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社论,公开宣布说:“东北地区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斗争的经验证明,增产节约运动的最大敌人,是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如果贪污浪费现象不能肃清,不但会断送一些干部的前途,而且会妨碍资金的积累,妨碍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巩固。因此,全国各地都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个坚决反对贪污的斗争,来彻底消灭一切贪污现象。”[11]

        毛泽东对于开展反贪污斗争必要性的看法,毫无疑问是以这时所得到的相关报告为基础的。然而,这个时候东北局的报告对党政工作人员贪污腐化情况的估计还不是十分严重,1950年8个月中虽然处理了贪污分子3258人,其中党员干部因贪污受处分者,不过十分之二上下。高岗之所以相信必须马上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只是因为发现贪污现象发展的速度太快。据报,“沈阳市人民法院贪污案件逐年统计,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贪污犯占案犯总数百分之五点三,一九五零年上升为百分之五点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为百分之一三点二。”[12]因为这时相关报告较少,故《人民日报》社论这时公开断言,贪污问题主要发生在“承袭着国民党反动派的贪污作风”的留用人员当中,因为他们“占了全部贪污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九”,只有1%的“参加革命较久的人员,因其政治品质恶劣,未能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彻底克服贪污腐化思想,进入城市后,又接受了帝国主义者、封建官僚、国民党反动派所遗留的恶习的影响,于是迅速堕落,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成为人民革命事业中的害虫。”[13]

        但是,即使是基于这样一种估计,毛泽东也还是在政治局会议上特别提出了反贪污斗争的重要性问题。何况,接连得到的几份报告,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贪污问题的估计变得更加严重起来了。

        据11月28日中共华北局的报告称:“华北全区去年一年共处理了干部党员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者三百零三人,今年仅上半年就处理了此类案件五百三十一人。又据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去年十、十一、十二三个月很不完全的统计,贪污腐化者共一百零七人,而今年九月份一个月的贪污案件即有一百零二人。”其中,“太原市七区区委书记赵城、区长任华等,自入城以来,除集体贪污浪费、挪用公粮、公款共约折合米麦八万九千余斤外,并勾结私商投机倒把。赵城身兼三家私人商店的董事长,在私人煤窑顶有两个好汉股,并和十四家私商集股开设电磨房,已俨然成为一个有政治特权的商业资本家了。”“山西交城县长孙进才等,在移交机关生产时,大吃大喝,编造假帐,诈骗国家小米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余斤,该县政府和县委会两机关,一年来即挥霍浪费小米三十二万四千余斤。”“华北军区后勤部汽车学校政治委员李晋吾(长征干部)被有重大特务嫌疑的私商引诱宿娼,吸食料面。李发觉大同市公安局对该私商怀疑时,竟向其告密。此外,并隐藏特务恶霸的儿子,伪称叔侄关系,终至畏罪携公款三千余万元潜逃。”[14]

        这时发现的更为严重的案件,是身为高级干部的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书记兼专员张子善被人揭发,暗中与私商勾结,“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其作法不仅使“私商从中贪污中饱”,而且“二人私用达四五亿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据有帐可查者,达一亿三千万元。”[15]再加上刘青山长期吸食鸦片,因此,事情披露后,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议当即决定上报中共华北局,建议逮捕二人。经华北局报周恩来批准,11月29日,“河北省公安厅依法逮捕了张子善(刘青山当时在国外,12月2日归国后当即逮捕归案)。”[16]

        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太原区长、区委书记、山西交城县长等,堕落到如此地步,让毛泽东颇为震动。他显然赞同批捕刘青山、张子善,并且专门去电华北局,要求后者将对太原市委书记赵城、区长任华“等重大贪污犯判处了何种罪刑,向我们作一补充的报告”。[17]

        就在这一天,即12月1日当晚,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草案时,特别加写了这样一段话,即:“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将颁布惩治贪污的条例和惩治浪费的条例,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的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治治罪。”[18]

        12月4日,北京市委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党政工作人员中贪污现象及今后开展反贪污斗争意见的报告。毛泽东当即批转各中央局,并以相当严厉的口吻发布指示称:“中央责成你们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内,至迟在一个月内,有计划地初步地检查自己单位和所属下一级各单位工作人员的贪污现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订各项办法,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中央责成你们大体上仿照北京市委的报告样式,在收到本指示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所有中央和军委各部门,均分别向中央和军委作报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区党委、各地委、各县委,均按级向中央及其上级作报告。县委以上的报告,除发其上级外,均同时直接发中央。”[19]

次日,毛泽东接到中央贸易部党组关于反对贪污现象和惩治贪污人员的报告后,更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遵照中央十二月一日二十时的指示,参照北京市委和中央贸易部党组的分析和办法,迅速订出自己的反贪污计划,并开始着手发动这一斗争。各地党委应统一布置这一斗争,使政府系统(重点在财经部门及总务人员)、军事系统(重点在后勤部门)、党派团体系统,都同时动作起来。”[20]

        “三反”运动就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动起来了。

毛泽东力排众议

        “三反”运动的部署刚一下达,中央各部就率先向中共中央提出了报告。据中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轻工业部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部门的党组报称,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贪污者“一般是新干部多于老干部,下级多于上级,但严重程度是上级严重于下级。”贪污的方式,有“出卖财经情报(如将税率变动、物资底价密告资本家)”的;有“勾结私商盗卖国家资财”的;有贵买贱卖从中谋利的;有“侵吞公物,监守自盗”的;有“造假帐目、假单据”的;有“大斗秤入小斗秤出,开税票大头小尾”的;有假借职位“敲诈勒索”的;有“受贿赂,吃回扣”的;有“报假账,吃空额”的;有“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的。更多的则是“造假预算、搞两套帐、打埋伏、虚报开支、下级套上级、损大公肥小公、以及藉口‘改善生活’挪用公款等”等行为。[21]

        自入城以来,毛泽东最担心的就是党的各级干部会在金钱和享乐的巨大诱惑面前打败仗。一下子看到各级机关中竟有如此多的干部贪污受贿,损公肥私,自然让他颇为焦虑。

        12月8日,毛泽东答复福建省委办公厅的询问时,严厉地表示:“贪污分子、浪费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当然大多数不是反革命分子(可能有一部分人即是反革命分子),他们的罪名是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但这个问题现在已极严重,必须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去进行斗争,一样的用死刑和徒刑等对待他们,并且一样的要查明情况,心中有数(犯贪污的占全体工作人员的百分之几,轻者重者最重者又占百分之几),精密地掌握这一斗争。”他并且表示:“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22]

        这个时候摆上毛泽东案头的各种报告,已经够得上触目惊心了。除刘青山、张子善一案外,其他较典型的案例有:

        西北局报称:“天水专区税务系统初步检查,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陕西二十七个县公安局长中,有七个贪污。泾阳县有七个区长以上干部因贪污撤职。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如渭南分区副司令员马华廷有很多贪污行为。”[23]

        华北局报称:“天津一个公安分局(全市共十二个分局)因受贿而被释放、取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六百七十四人,其中有十九名特务分子。这个分局的干部、警士受过三千五百一十四户商家的贿赂。”[24]

        中南局报称:“江西金豁县外派干部二十六人,即有十五个贪污,十一个因此脱离革命逃亡回家,遂川县外派干部五十八人,只二人不贪污。”[25]

        河北省报称:“石家庄市整风审干中查出两个干部即贪污三千万元,军区一个团十个连长中有八个贪污。”[26]

        甘肃省委报称:“武都税局长冯俊明领导干部七人集体贪污受贿。兰州市税局三百零九个干部五十七人贪污。天水专区税务干部百分之三十点九贪污。平凉市税局八十八个干部有四十个贪污。省粮食局运输公司一百八十个干部,八十一人贪污。酒泉专区粮食局八个县的干部有二十五人贪污。永登县粮食局十五个干部集体贪污。……海源县书、县长、组织部长、公安局长领导四十个干部集体贪污反革命财产。”[27]

        由于这时的报告大都表示对情况已基本掌握,对完成中央部署的斗争任务信心满满,因此,毛泽东这时对开展“三反”运动的难度和发展前景,亦多少有些估计不足。考虑到原定1952年各项任务都很艰巨,他在12月22日和24日甚至接连批评了那种准备花几个月时间和集中全部力量来突击进行“三反”斗争的意见,说:“有些同志认为发动这个斗争很不容易,需要几个月时间才能结束,这种意见不甚正确。”“就一般情形来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了。特别是一般的浪费现象,就一个机关来说,从调查、研究、批评、检查到定出新的制度,停止浪费开支,大约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够了。许多机关已有这种经验。也不是停止一切工作不做,专做三反斗争,而是和各项工作结合,特别是和整党整风工作结合去做,三反斗争就是目前整风的主要内容。”[28]

        但不过几天时间,随着报来的贪污案例越来越多,毛泽东明显地沉不住气了。注意到贪污问题如此严重,“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29]共产党已经走到变质的边缘,一些党政领导人对运动却仍不积极,这让毛泽东的态度再度发生了变化。他先是在30日批转西南军区党委会关于三反斗争简报的批示中,要求各大军区都应按期编发关于三反斗争的每周简报,一月四次;接着又在当天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指示,要求中央一级、大行政区一级和省市一级共三级的一切工作部门,对所属单位的“三反”运动,“在一九五二年的头四个月内,须每月作一次报告,以便中央有所比较,看出各级领导同志对这一场严重斗争哪些是积极努力的,哪些是消极怠工的(消极怠工的原因,一种是领导人有官僚主义,一种是领导人手面不干净),以便实行奖励和惩处。”对一切态度消极的党政领导人“限期(例如十天),遵照中央决议,认真发动群众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否则即须撤职。如果本人有贪污实据,还须开除党籍,严重者须送法院惩办。”[30]

        31日上午,毛泽东并召开会议讲话称:“三反不反,党就会变质。从二中全会算起,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说党不会变质,只有进行三反这一条下才有可能。如不进行三反,一样可以腐化。过去在山上看不见,一到城市就看见了。要进行三反,马克思主义才灵,不进行三反,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员八个条件都不灵。有些人不进行三反看不出来,镇反中有些人也看不出来,有些公安人员对五种敌人的斗争是坚决的,但就是贪污腐化,如卜盛元、刘青山(镇反有成绩,还出过国)。过去整党整风只是整坏人,不整好人,这次是坏人好人一齐整,好人整得更好。……有多少反多少,开除四百万党员还有一百八十万……在所不惜。过去看联共党史,看见大批开除党员,当时了解不深刻,现在才体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党才能健康。”有人问:怎样算是达到标准?毛泽东明确讲:“就是‘发烧发热,上吐下泻’,否则火力不够。”“办法就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比作战还紧张。还有就是限期发动,点名反省,放手发动群众,成绩就是要交数字,要大的,越多越大越光荣,应有尽有。”毛泽东当场问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所有机关都有大老虎,党中央机关就没有?”你敢写保证书吗?杨当即答应交出50个。毛强调:“出大虎的地方是那些有金、木、水、火、土的地方(水主要是指轮船运输,火指油、电料,土指建筑工程-引者注)”。但同时也说:“安子文同志等地方,的确是清水衙门,但也不忙做结论,看看再说。”[31]

        当天下午,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和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央直属机关总党委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党、政、军、团、群等机关处长级以上数百名干部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由薄一波和机关总党委第二书记兼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安子文出面宣布:中央所属各部门,限期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和坦白,1月11日必须向中央交出合格的报告,“违者,不论部长、行长、署长、处长、局长、科长、股长或经理,一律撤职查办。”“不管什么人,部长、局长……官僚主义、手上不干净的,一律撤职,撤职后不给饭吃。”薄一波并当场宣布对军委技术部部长戴镜元、中央交通部办公厅主任张文昂和重工业部局长陆达“撤职查办”。各单位与会负责人“当日回去,连夜开会,元旦整日开会。很多部长、副部长到一下团拜会就回去,戏也不看了。”[32]

        1月4日,结合中央财政部的“三反”情况报告,毛泽东向各中央局及分局等各级党的领导部门介绍了中直总党委12月31日动员大会的经验,说明:“这样的高级干部会议,现规定每十天开一次,除重病不得请假。估计到一月底,中央一级可以基本上解决问题。”各地也应一律照办,“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有四五天就够了),召开干部会,限期(例如十天)展开斗争,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导人,指名奖励做得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及理由。”中央委托薄一波用电话与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每三天至五天通话一次,检查各区三反进度”。[33]

        在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下,“三反”运动开始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动起来了。北京市甚至率先把运动推向了对腐蚀干部负有重大责任的工商界。据报:“在一个多星期中,各行业开会已达三千一百二十五次。……现在公务人员和公营企业员工中,已有七千余人坦白了有贪污或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其中贪污公款在一百万元以下者七千一百七十一人,一百万至五百万元者三百六十二人,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者三十一人,一千万至五千万元者三十三人,五千万至一亿元者三人,一亿元以上者二人。工商界已有一千六百五十九户坦白并检举了二千九百二十三人有贪污或行贿行为。”由于扩大了斗争范围,北京市委发现“斗争的内容和规模,比运动开始时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和大得多”。“在公务人员方面,有各种侵吞、盗窃、骗取公家财物、吃‘回扣’、吃‘底子钱’和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有私设工厂、商店、假公济私利用公家各种条件图暴利的变相盗窃行为;有利用职权地位敲诈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为;有各种接受贿赂、勾结包庇商人盗窃骗取公家财物的行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浪费和违犯制度、化大公为小公等行为。……贪污现象最严重的是税务人员(已坦白者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四十)、合作社人员(已坦白的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十七)、贸易机关和各种采购人员。敲诈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下级员警,敲诈对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徒等。”“有些市民对若干派出所尚有顾忌,因而不敢检举。我们已决定把作风不好的所长集训,并号召有贪污勒索行为者坦白。此外,为了便于群众检举,在全市设接待站和检举箱,并派妥人负责。”对于不断引发贪污现象的各单位的机关生产,已决定全部统一管理。[34]

        对于北京的这一经验,毛泽东当即批转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办理。“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特别注意在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沈阳及各省省城,用大力发动这一斗争,藉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争取在两个月至三个月内基本上完成此项任务。请各级党委对此事进行严密的部署,将此项斗争当作一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来看待。此种部署应当是内部(各机关、学校、部队和公营企业)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时进行,领导机关和法庭密切配合,报纸和广播则大力宣传,并注意组织机密消息的内部通报。”[35]

明确把“三反”斗争与打击资产阶级的问题联系起来,并且宣称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而且强调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这就使得这场原本旨在清理政权内部贪污分子的斗争,变成了一场带有你死我活性质的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对形势的估计自然会愈加严重,任何没有把自己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贪污问题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计不够严重的报告,都不免会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任何在报告中说贪污情况不甚严重,贪污人数少,款数不多,都是不真实的。“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实的报告欺骗了”。[36]凡是下级机关的反贪污斗争比不上中央机关的,“就是那里的领导人不行,方针和办法不对,必须立即加以检讨和改正。”[37]毛泽东并以集宁军分区和遵义军分区的报告加以对比,批转各地道:我们“不愿意看那些好像太平无事的报告。集宁军区只说了浪费和生活腐化,还没有提到贪污事件。像一个军分区一定有大批的贪污犯,望各地严格注意,一切没有切实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部队,必须从头做过,做好了三反再做整编。三反一天没有做好,即一天不准进行整编。”“遵义分区这个报告比刚才转发的集宁分区的报告接近事实得多。一个分区,一个军,一个小市,一个县,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这是决然无疑的。凡说那里只有浪费而无贪污,或贪污甚少者,必不可靠,千万不要相信。在一阵风停止浪费之后,必须立即穷追贪污。不能自己解决贪污问题者,上级应即派遣检查组下去督追,务将一切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38]以此为标准,他再度断言:“各单位的报告,凡属不痛不痒敷衍塞责者,其领导人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这类报告应立即予以批判。”[39]

        这个时候,中共进城不久,许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仅供给制和工资制并行就引发许多问题,更不用说从抗战时期带过来的各部门各机关用于为本单位谋福利的所谓

(责任编辑:王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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