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在苏联人民代表选举后,他通过新闻界指责有人在多党制问题上进行政治投机。他重申,“党才是社会正在发生的民主进程和深入变革的保证。当国家正处于自己历史转折阶段,当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在形成时,党作为政治先锋队的作用在今天尤为重要。”[31]同年6月,他在苏联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致闭幕词时只是提出了“实现意见多元化原则”。他坚持认为,“我们的政治体制和我们的社会制度拥有巨大的潜在能力”。他坚信苏共“今后也能充当苏联社会政治先锋队的角色”。但他同时也指出,“党也应当像整个社会一样进行改革”。[32]

由于苏共在改革中威望的下降、党内外反对派赞成多元化的意见以及他本人把权力基地由党内转向总统机构的想法,促使或推动了戈尔巴乔夫改变有关政治多元化的观点和立场。1990年1月,戈尔巴乔夫在维尔纽斯表示,他认为多党制对于苏联来说“不是灾难”。在同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上,他和党内其他一些改革派人物都赞成废除宪法中有关保障苏共领导作用的第六条。3月,苏联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废除了宪法中有关苏共领导作用的条款。戈尔巴乔夫在会上讲话中说,宪法的这一修改“……开创了我们社会民主发展的新阶段。从现在起,苏共将同其他政治组织平等行动,参加选举,用民主手段争取组成联盟和共和国政府以及地方政权机关的权力。”[33]在1989-90年各共和国的选举中,反对派掌握了在苏联最大的三个城市——莫斯科、圣彼得堡和基辅的组建政府的权力。雏形的多党制在苏联出现了。

非正式组织和团体的出现并转变成政党,差额代表选举制的实行,苏共失去宪法保障的领导作用,正是这三个因素的综合为后来俄罗斯实现政党制和议会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第三,公开性和民主化使得苏联历史上大量的冤假错案得以审理,政治犯被释放,持不同政见者被恢复国籍,司法领域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这些都成为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因素。

1987年9月苏共中央政治局建立了一个委员会,以便对有关30-40年代和50年代初期的材料作进一步研究。它的结论是,实际上不存在任何反苏“集团”和“中心”。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委员会的工作为约100万公民进行了平反。[34]其中意义深远的是,斯大林的政治反对派(布哈林、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托洛茨基等人)的几十年沉冤得到了平反昭雪。1988年莫斯科的中央列宁博物馆展出了布哈林、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托洛茨基的照片。赫鲁晓夫也得到了部分平反。1989年,首次发表了赫鲁晓夫在20大上所作的“秘密报告”。

一些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被剥夺了苏联国籍的持不同政见者和人权活动分子被恢复了国籍。著名物理学家萨哈罗夫从流放地回到了莫斯科。

1988年4月,戈尔巴乔夫在克里姆林宫接见了莫斯科和全罗斯大牧首,宣布把一些文化建筑物归还给教会,并表示将在近期内通过信仰自由的法律。[35]

戈尔巴乔夫还提出了改革司法制度和建立法制国家的任务。1986年2月,他在苏共27大所作的政治报告中说,“公正审判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民主原则,保护国家与每个公民利益的其他保障等,应当得到最严格的遵循。”[36]1988年6月,他在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上指出,“简单地说,法制国家的主要标志是要切实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劳动集体、党组织或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公民对自己的全民国家负责,同样,国家政权也要对公民负责。公民的权力应当得到切实的保护,不受政权及其代表的专横行为的侵犯。”他还提出了保证严格遵守司法工作中的“当事人的辩论原则和平等原则、公开性、排除成见和起诉的倾向性、坚决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他还指出,“为了更有力地维护公民的权力”,“让律师更加积极地参与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是非常合理的。[37]

鉴于到斯大林时期曾经发生过许多无法无天的镇压暴行,“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行具有特别深远的意义,它是建立法制社会的先决条件之一。

 

三 经济改革改变了传统经济观念并为向市场经济转变创造了条件

 

戈尔巴乔夫一任伊始,就提出了旨在激活经济的加速战略。在1985年4月的苏共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提出了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要求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和加强劳动纪律,也就是挖掘社会主义制度的潜力。1986年2-3月的苏共27大正式通过了加速战略。大会关于苏共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的决议确认:“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要求必须深刻改造经济机制,建立一个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并有助于更充分地挖掘社会主义潜力的完整、有效而灵活的管理体制。”[38]在这前后,出台的措施主要有:调整干部队伍,加强劳动纪律,整顿社会秩序,开展反酗酒运动等。加速战略方针,实际上是安德罗波夫的治理经济措施的重复和补充而已,仍未脱离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其要害就是对苏联社会经济所患病症的错误诊断,认为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大厦可以修缮。但是,加速战略并未取得所期望的成果。

随后在政治改革猛烈掀起的同时,戈尔巴乔夫加大了经济改革的力度。1987年通过、次年生效的《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是改革时期主要的经济法,但它几乎未显疗效。俄罗斯学者胡托尔斯科伊认为,这部法律虽然“扩大了企业的权力,但却没有缩小各部和主管部门的实际全权,只是破坏了习惯上的联系”。[39]西方学者麦肯齐和柯伦认为,《国营企业法》的“目的是为了废除斯大林主义的经济做法并使苏联企业成为自治的、民主的和财政上独立的生产者。各企业将发挥创造性,在财政上负有责任,得不到国家有保证的财政支持。这就要求改革银行和信贷体制并进行价格改革,所有这些戈尔巴乔夫都没有完成。”[40]

而克里斯蒂安则指出了戈尔巴乔夫经济改革思想的局限性。他认为,戈尔巴乔夫“从新经济政策初期的成功中得到鼓舞,似乎相信,随着政府放松对经济和社会的控制,公民就会消除懒惰。只要计划者少一点计划,企业者就会来填补政府计划者不再占据的空位。企业和集体农庄被给予更多的经济自主,独立的合作企业也允许建立。用这种方法,他希望创建市场社会主义,这种市场社会主义同社会主义的社会责任感相结合能够得到市场的经济动力。”“到1989显然已经清楚,类似新经济政策的那种东西是靠不住的。”[41]

从1989年起,国民收入减少。为了在名义上弥补生活水平的下降,国家只能增发货币,从而引起通货膨胀并使经济形势急剧恶化。而旨在通过向市场经济过渡从而挽救国民经济崩溃的努力在所谓的“500天计划”夭折后实际上已经破产。

苏联解体后,戈尔巴乔夫在对比和分析苏联经济和西方经济的差距时得出了如下的结论:“西方取得成就的关键是利用了市场经济的优势。而苏联忽视了这些优势,丧失了对发展的刺激。行政命令制度和经济管理的过度中央集权使苏联经济失去了应变性和灵活性。”[42]

戈尔巴乔夫的经济改革虽然失败了,但它埋葬了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引起了社会对所有制形式和市场经济认识和观念的很大改变。因此,经济改革为苏联传统经济模式向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市场经济的转变创造了条件。在现在的俄罗斯,尽管人们正经历着经济转型时期的各种痛苦,但是对于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市场经济的认识显然已经极大地深化了。

 

四 联盟的解体使各民族共和国获得了独立自主发展的机会

 

自苏联成立以来,苏联官方一直拒不承认苏联存在所谓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纠纷。但是,民族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长期困扰苏联并对其稳定构成很大威胁的严重问题。俄罗斯学者鲍里索夫等人认为,“在苏联政权期间,列宁在20年代提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纲领的许多原则实际上没有实现。各共和国没有实际的主权,它们的权力和全权掌握在中央部门手里。”“民族自治的纲领没有实行……没有能够保障民族文化和语言发展的正常条件,一些民族处于丧失民族特性的境地。”[43]

科特则指出,“对于非俄罗斯民族来说,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共和国不过是苏维埃新瓶里装的俄罗斯旧洒。……从列宁到斯大林的希望就是苏联的非俄罗斯人将会逐渐地接受俄罗斯的语言和文化并且早晚会融入新苏联民族里。在一些地方这种情况发生了,而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发生。”[44]

在1987年苏共中央一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一方面赞扬“正是社会主义消灭了民族压迫和民族不平等……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所取得的成就是毫无疑义的”,另一方面则不得不承认,“在民族关系方面所犯的错误及其各种表现被忽视了”。[45]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特别是联盟中央权力在改革派和保守派之间斗争中的削弱,长期隐藏着的民族纠纷和民族矛盾开始爆发。在一些民族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流血冲突。

新的形势使得戈尔巴乔夫不得不更加关注民族问题的严重性。1988年11月,他在最高苏维埃发言时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苏联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在制定和实施革命性的改革计划时,如果改造社会的工作不考虑到居住在我们这个巨大国家的所有民族的利益,我们是不会取得成功的。”[46]

但是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在民族骚乱中迅速发展和蔓延。各民族共和国相继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和政治要求。事态的发展完全脱离了联盟中央的控制。1990年3月,立陶宛宣布独立。不久,波罗的海的另外两个国家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也步其后尘,宣布成为独立国家。苏联出现了瓦解的危险。

 

(责任编辑:天地一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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